临沂市纪委监委三个“进一步” 做好惩腐打伞“后半篇文章”

在临沂客户端 2020-09-16 阅读次数: 5969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涉腐涉伞问题323起502人,党纪政务处分412人,移送司法机关32人。2020年,市纪委监委立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进一步完善机制建设、深化以案治本、加强宣传教育,做好扫黑除恶惩腐打伞“后半篇文章”。

进一步完善机制建设,在长效常治上“定规范”。加强与政法机关日常协调联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同立案、同督导、同公告“三同机制”和“一案三查”、双向移送机制,办理政法机关移送涉黑涉恶线索89条,向政法机关移送线索13条。着眼长效常治,制发《临沂市纪委监委机关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围绕扫黑除恶与“惩腐打伞”同步推进,强化内部协同和外部联动,将专项斗争以来市纪委监委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辖、内部工作职责划分、与政法机关协作配合、与职能部门协调对接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固化为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推动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常态化运行。

进一步深化以案治本,在铲除土壤上“溯源头”。立足纪检监察机关“督军”定位,聚焦矿产资源、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等7大涉黑涉恶问题易发多发领域,开展巡察式监督检查,对各成员单位在政治站位、宣传发动、线索摸排、打击治理等方面工作重点检查,共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66个。对专项斗争以来全市发出的33份纪检监察建议书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严肃查处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甚至虚假整改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切实抓好整改落实,推进相关单位围绕行业监管、乱象整治、基层治理等方面开展专项整治,从源头上补短板、堵漏洞、强监管,通过推进行业整治巩固成效、扩大战果。

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在以案示警上“强震慑”。保持扫黑除恶惩腐打伞宣传攻势,强化宣传力度,营造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反面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深入剖析查处的涉黑涉恶腐败典型案件,参与新闻发布会8次、公开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2期19起,持续释放有伞必打、有网必破的强烈信号,让党员领导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受警醒。结合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明纪,督促案发单位纵深开展“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实现良好的政治、法纪和社会效果。

临报融媒记者 张斌

( 编辑: 子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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