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民 请注意:天冷风大小心高空坠物

在临沂客户端 2020-10-14 阅读次数: 5398

在临沂客户端10月14日讯 “袅袅凉风动,凄凄寒露零。”寒露已过,随着气温的逐渐降低,寒风天气也将伺机而动。大风天气是高空坠物的高发时节,市民一定要注意防范。

“最近天冷,慢慢起风了,我家院子里总有一些飘下来的纸屑等杂物,脏乱不说,万一飘下来个花盆那多危险。”市民王女士的家住一楼,还带了一个小院。原本有个院子是件高兴的事,但最近王女士却因为“风”苦不堪言。为了安全,王女士特意在院子里安了监控,还在门口安装了玻璃顶。“本来一楼采光就不好,但为了安全,只能安装玻璃顶,相对放心些。”王女士告诉记者,小区大部分一楼住户都安装了监控和玻璃顶,确保安全。

记者走访部分小区发现,很多小区物业在电梯间或者单元门上张贴了大风天气防止高空坠物的提醒。一位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为了提醒业主预防高空坠物,他们不仅在电梯间和单元门张贴提醒,还在业主群里多次发出提醒,并将小区部分监控探头上移,监控高空情况。此外,小区保安定时巡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物业工作人员提醒,大风天气预防高空坠物,市民还需要关注一下几点:不主动抛物,引导家人切莫高空抛物、坠物;协助监督周边高空抛物行为;定时检查门窗、空调支架是否牢固并及时加固,及时清理自家阳台、门窗等室外悬挂物等。

需要注意的是,高空坠物不仅会带来危险,同时也会导致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 建筑物等脱落坠落致害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第八十七条 抛掷坠落物品致害责任。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因此,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一定要预防高空坠物,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临报融媒记者 张慧

( 编辑: 子硕)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