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十三五”期间,临沂市财政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就

在临沂客户端 2021-01-13 阅读次数: 14738

1月13日上午,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十三五’成就巡礼”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六场,市财政局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了我市“十三五”财政改革发展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人

矫晓斌 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徐庆军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庄会兴 市财政局四级调研员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也是财政改革发展的重要时期。五年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提升财政调控精准度,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着力提升财政治理和服务效能,为加快推动我市“由大到强、由美到富、由新到精”战略转变提供了坚强保障。

五年来,财政综合实力不断增强

“十三五”时期,全市财政发展步履坚实,硕果累累,收支规模也连创新高。收入方面,2016-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570.8亿元,较“十二五”时期增加508.4亿元,年均增长6.8%。税收占比一直稳居全省前列。另外,2020年兰山区财政收入首次突破百亿元大关,成为全市首个财政收入过百亿的县区,居全省各县(市、区)第10位。支出方面,2016-2020年,全市财政支出累计完成3309.5亿元,年均增长7%。总体来看,全市财政综合实力不断增强,财政收支与经济运行保持协调增长,收入质量不断改善,支出结构不断优化,财政可持续运行基础更加巩固。尤其是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和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大力弘扬沂蒙精神,迎难而上、担当作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财政运行迅速恢复,持续向好。全年财政收入完成349.8亿元,总量居全省第6位,增长6%,增幅居全省第2位,地方级税收收入完成290.2亿元,增长5.7%,占一般公共预算的比重为82.9%,税收增幅和占比均居全省第1位;财政支出完成792.5亿元,增长11.5%。全市财政工作交出一份亮眼答卷。

五年来,财政调控能力不断提升

“十三五”时期,财政调控手段和方式不断完善,特别是近年来适应经济形势发展变化,我们积极发挥财政政策的逆周期调节作用,综合运用税收、转移支付等激励约束手段,加大精准调控力度,有力支持了高质量发展。减税降费力度空前。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十三五”时期全市累计落实减税降费300亿元左右,切实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了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政策体系创新集成。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千方百计稳住经济基本盘。健全完善转移支付分配挂钩、“飞地”项目税收分享、产业集群奖励、领军企业奖励等机制,财政政策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发挥。集中财力保障重点。不断优化支出结构,转变理财观念,集中财力保重点办大事。比如,围绕脱贫攻坚,持续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十三五”期间累计落实财政扶贫资金56.9亿元,全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围绕环境保护,落实生态文明建设“1+6”财政奖补政策体系,“十三五”期间累计支出108.5亿元,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乡村振兴,2019年以来累计整合统筹涉农资金151.7亿元,支持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走在前列。创新财政投入机制。通过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引导基金、政府债券、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手段,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吸引带动金融、社会资本投向实体经济和公益事业,放大了财政支持效果。目前,市级共设立合作基金26支,认缴总规模157亿元,其中市引导基金认缴36亿元。已完成投资60.65亿元,其中社会资本投资44.82亿元,带动银行新增贷款370亿元。

五年来,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

“十三五”时期,各级围绕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目标,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不断完善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以下财政管理体制。尤其是2020年,全市共承担省级以上改革试点任务12项,改革活力全面激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扎实推进全省部门整体绩效、绩效指标体系建设、财政运行评价三项试点工作,实现了预算绩效管理市县乡全链条纵向贯穿,走在了全省前列。昨天上午,我市作为地市代表,参加了省政府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专题介绍了我市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情况。率先实施零基预算改革,首次采用现场联审方式“开门编预算”,开创了全省先河,使预算更透明、资金更有效、财政更阳光。实施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积极探索拨改投方式,变“奖补”为“股权”,放大财政资金效益,撬动更多社会资金投向重点领域。深化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调整理顺市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促进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深化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创新开发应用水资源税远程在线监控系统,蹚出了一条“在线监控、精准计量、联合共治、信息化管水治税”的临沂模式。推进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税率改革,与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相对应,实行城镇土地使用税分类分档差别化税率,税额标准有增有减,税负总体保持平衡,以税收政策引导促进全市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推进财政金融政策融合,全力支持兰陵县、沂水县等6个县区开展省财金融合支持乡村振兴试点,努力构建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支持、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化乡村振兴投入格局,探索财金融合助推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有效路径,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力保障。

五年来,财税管理效能不断提高

“十三五”时期,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全面加强预算管理、国库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债务管理等工作,预算绩效管理、法治财政等建设迈上新台阶,财政管理效能显著提升。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财政管理的法治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法治财政建设扎实推进。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全力推进财政监管“双随机、一公开”,严格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推动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规落实落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明显提升。财政信息化步伐加快。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平台一体化改造、非税收入收缴和电子票据管理改革顺利完成,财政收支全链条封闭运行更加流畅,业务管理和数据管理扁平化成效明显,财政经济运行分析水平明显提升,以“大数据”支撑“大管理”的格局初步建立。财政管理基础日益夯实。完善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制度,大力推进管理流程再造,着力消除管理链条上的堵点痛点问题,财政管理绩效进一步提升。全市财政工作得到了方方面面的肯定。2016-2017年,临沂市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国财政管理工作先进市。2016-2019年,临沂市连续四年被评为全省财政预算管理工作先进市。沂水县、费县等7个县进入2019年度全国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前200强,是全省进入前200名最多、获得奖励资金最多的市。2019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综合绩效评价全省第一。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连续5年居全省第一位。

五年来,财政保障机制不断完善

“十三五”时期,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民生投入连年只增不减,五年来,民生支出累计完成2680亿元,占财政收入比重稳定在80%以上。这五年,是民生政策出台多、民生投入力度大、人民群众得到实惠多的五年。重点民生支出保障有力。全市教育支出累计完成791.8亿元,持续化解城镇中小学大班额,累计化解中小学56人及以上大班额10155个、6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2919个;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累计完成506.1亿元,卫生健康支出累计完成414.3亿元,有力促进了社会就业,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升。用心用力办好民生实事,连续两年实施20项重点民生实事。从解决教育、就业、医疗等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入手,让老百姓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牢牢守住“三保”底线。把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压减力度,统筹安排市级财力,加大对下帮扶力度,增强基层特别是财政困难县区的保障能力,2020年安排各级“三保”支出598亿元,有力保障了基层“三保”需要。

回顾“十三五”时期我市财政改革发展所取得的成就,我们深刻体会到,做好财政改革各项工作,必须牢牢坚持党的领导,从政治高度来认识和把握财政工作,不仅要“财”有“政”,而且要更加突出“政”;必须始终坚持理财用财为民,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必须坚定不移推动改革创新,通过改革创新破解发展难题、激活发展动力、厚植发展优势。

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年。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以新旧动能转换为统领,以产业结构调整为抓手,担当作为、真抓实干,为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记者: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是“十三五”积极财政政策的一大亮点。近年来国家和省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含金量高、普惠性强的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执行情况受到社会广泛关注。请问,我市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十三五”时期,党中央、国务院着眼宏观经济形势,作出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从2016、2017年的“结构性减税”,到2018年的“大规模减税降费”,再到2019、2020年“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和支持疫情防控减税降费,力度越来越大。据统计,“十三五”期间,全市累计新增减税降费300亿元左右,其中,2019年落实80亿元,2020年预计落实67.4亿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领导亲自挂帅,成立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工作领导小组,在全省率先制定了《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实工作实施方案》,将减税降费任务分解压实到有关责任部门,不断完善跨部门协调推进机制,凝聚强大工作合力。市财政局作为全面推进政策落实的牵头部门,疫情发生后,第一时间成立了疫情防控政策落实专班,下设政策落实、资金保障等六条工作专线,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狠抓政策落实。第一时间梳理集成政策,在门户网站开通“财税政策落实直通车”,综合运用各类载体全方位、多视角宣传解读。在全国率先举办减税降费知识竞赛活动,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聘请159名“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特邀监督员”。与市委组织部密切配合,建立了“红领书记”常态化送政策上门服务企业机制。坚持以督导促落实,建立了财税政策落实任务台账制度,疫情初期每周两次、逐项调度政策执行情况。对各县区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开展检查评价,评价结果全市通报,以实打实的硬措施,确保企业应享尽享政策红利。

三是优化政策服务。制定财税优惠政策落实实施细则,对104项政策的享受条件、办理程序、责任人员等分三批次在财政门户网站公布;连续两年组成15个工作组分赴各县区集中开展“送政策上门、服务企业”活动,对1300多户企业开展问卷调查,召开5次部分企业及行业协会减税降费政策座谈会,组织县区财税部门和“红领书记”走访企业送政策4000多户,认真听取企业政策诉求和意见建议。会同税务部门,持续优化服务,推出非接触式办税,建立财税部门常态化送政策上门服务企业机制,提高企业获得感。

四是精准制定政策。在不折不扣落实好国家和省税费减免“规定动作”基础上,还创造性推出一系列减税降费“自选动作”。如针对我市部分行业和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较重、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困难问题,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政策,对餐饮、旅游等困难行业和小规模纳税人给予“两税”普惠性减免,4.35万户企业收益,可减轻税负2.1亿元。

记者:临沂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脱贫攻坚紧盯“黄河滩”、聚焦“沂蒙山”两个主战场之一,请问在“十三五”时期,财政部门在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近年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紧紧拉住老区人民的手,决不让他们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掉队”的殷切嘱托,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把脱贫攻坚作为践行初心使命、体现担当作为的试金石,全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孟良崮战役。

一是坚决落实精准扶贫方略。按照聚焦“山区、库区、农村老人聚居区”等重点区域,紧盯“两不愁三保障”的精准脱贫目标要求,持续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十三五”期间,累计落实财政扶贫资金56.9亿元,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在全省扶贫资金绩效评价考核中连续五年被评为优秀等次。2020年,我们进一步优化资金支出结构,增加用于支持贫困村生产路、村民饮水等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建设投入,确保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是建立防止返贫长效机制。为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提高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能力。自2019年起,我们创新设立“济临扶贫协作专项基金”,由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负责运营,主要投向乡村振兴、新旧动能转换等重大项目,实现拉动产业效益、群众直接受益的双赢效果。目前,基金规模已达到3.5亿元,实现基金收益2568万元,重点用于无劳动能力的老弱病残贫困人口、动态性返贫人口和因病因灾新致贫人口救助帮扶,已帮扶5万人次。以后每年可帮扶3万余人。

三是健全资金使用管理体系。注重建章立制。制定出台《临沂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措施,规范资金的分配、使用、监管,建立全过程、全方位的扶贫资金监管制度体系,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强化动态监管。完善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综合运用信息化和大数据技术,实时掌握扶贫资金运行情况,实现动态监控、及时预警,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实施绩效评价。建立资金预算绩效目标与预算项目同步申报、同步审核机制,对扶贫项目相关预算的编制、执行、决算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记者:“十三五”期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连续5年都在80%以上,请问,财政在支持保障改善民生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财政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近年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持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尤其是去年,努力应对疫情影响、克服收支矛盾,在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财政管理、提升保障能力上下功夫,切实兜牢民生底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一是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各级财政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减少一切不必要的开支,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及时压减非急需、非刚性项目支出,对于闲置资金和项目结余资金,全部收回统筹使用,集中财力保障改善民生。

二是加大市对县区帮扶力度。市财政通过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统筹安排市级财力等,加大对下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基层特别是财政困难县区的保障能力。特别是去年抓住中央发行“两个一万亿”的有利契机,加大对上争取,累计争取中央直达资金69.7亿元,市财政统筹考虑各县区实际困难、支出需求等,及时分配下达到县区,严格加强直达资金管理,及时发挥资金效益,帮助基层牢牢守住“三保”底线。

三是切实管好用好民生资金。建立完善各项民生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跟踪问效,强化绩效管理,防止挤占挪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行为发生,确保各项民生政策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十三五”期间,全市各级财政累计民生支出2680亿元,民生支出占比保持在80%以上,各项民生政策得到较好落实。教育方面,累计实现财政支出791.8亿元,新建改扩建中小学511所、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991所,顺利完成“大班额”清零目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2%。卫生健康方面,累计实现财政支出414.3亿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5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提高到74元。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累计支出506.1亿元。全市累计新增城镇就业58.3万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42元;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684元、511元;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900元、664元;社会救助标准实现“十连增”,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十六连增”,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连年提高。住房保障方面,累计实现财政支出109.1亿元,支持改造各类棚户区16.4万套(户)、城镇老旧小区677个、农村危房3.5万户。文化、旅游、体育、农村饮水安全和公路建设等各项民生事业也都得到较好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加快补齐民生短板,改善人民生活品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 编辑: 吴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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