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这个保险真不孬!老百姓真受益!

在临沂客户端 2021-01-14 阅读次数: 8036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沂水县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基本方针,大力实施医保惠民政策,全面提高医疗保障服务水平,有效破解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难题。

院东头镇苗家庄村村民孙淑英心脏支架植入十多年,后来又出现左心力衰竭,面对难以忍受的病痛折磨,她不得不经常到医院接受治疗,这笔开支对于一个农村家庭来说压力巨大。不过幸运的是,孙淑英每年都会参加居民医保,在进行基本医保报销后,还能够申请大病保险二次报销。去年,孙淑英的医疗费用大约4.6万元,经过基本医保报销和大病保险二次报销后,个人支付费用仅需5000多元。孙淑英庆幸地说:“我一年来住院十来回,得花不少钱,这多亏了国家政策好,不的话花穷家了,我也早完了。”

从“看不起病”到“踏实治病”,这得益于沂水县大力实施的“医保+大病保险”政策,按照规定,居民大病保险医疗费用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按相关规定和协议统一结算。参保居民在具备即时结算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居民大病保险补偿范围的医疗费用,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并即时结算,所需医疗费用由商业保险机构审核后及时拨付定点医疗机构;尚不能实现即时结算的,由参保居民到商业保险机构在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服务大厅设立的窗口审核报销。

目前,沂水全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已基本实现全覆盖,所有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需要个人再缴费,就可以享受到大病保险待遇,看病就医有了更多保障。沂水县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曹言倩对记者介绍:“大病保险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起付标准为1万元,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大部分报销比例为60%,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报销比例为65%,20到30万元报销比例为70%,30万元以上40万元以下报销比例为75%,每人每年限报40万元。精准扶贫人员个人起付线降低为5000元,每段报销比例提高5%,取消了最高支付限额。”

沂水县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副主任解尚品表示,大病保险政策是山东省一项惠民政策,沂水县医保局严格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大病保险政策,真正做到参保居民应保尽保。2020年,我县居民购买大病保险支出为每人每年81元,全县购买大病保险总支出7500多万元,受益参保人员6.8万人,报销支出9600万元。

为避免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近年来,沂水县密织医保保障网,从惠民政策落实、群众就医便捷度、贫困群众医保救助等方面推出一系列新举措,引导群众广泛参与支持医疗保障民生工程,确保各项医保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惠及民生。同时,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提升服务效能,优化服务流程,努力打通医保经办服务“最后一公里”,切实提高医保服务便利性,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临报融媒记者 孔令华 通讯员 王松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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