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临沂严抓新冠疫苗质量监管,疫苗储存、运输、使用流向全覆盖

在临沂客户端 2021-03-30 阅读次数: 25229



3月30日上午,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临沂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新闻发布会,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疾控中心等相关负责人通报临沂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有关情况。在新闻发布会上,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曹丽霞向大家介绍疫苗质量监管有关情况。

一是及时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前期,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上级关于新冠病毒疫苗流通环节质量监管的工作要求,紧急部署,迅速行动。及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县区立即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并将新冠病毒疫苗质量监管列入临沂市2021年重点工作内容

二是组织疾控机构及指定接种单位全面自查。及时摸清我市指定接种单位底数,建立监管档案和检查台账,组织指导全市疾控机构及指定接种单位对新冠病毒疫苗储存、运输环节质量管理情况开展全面自查。

三是加强疫苗质量监管。根据工作部署,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对照检查标准,重点对全市疾控机构及接种单位疫苗质量管理及追溯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规范提升疫苗质量管理水平;联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督导检查,督促各县区疾控机构及接种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疫苗储运温度控制管理,切实保障新冠病毒疫苗质量安全。目前,已完成对全市疾控机构及指定接种单位的2轮全覆盖检查。落实“日监测、周分析”报告制度,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汇总,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下步工作中,将持续加强疫苗质量监管,将全市疾控机构及接种单位全部纳入药品监管网格,定岗、定责到人,分级分层监管,保证疫苗监管全覆盖;再次组织全市疾控机构及疫苗接种单位严格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进行全面自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疫苗储存、运输、使用流向管理;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新冠病毒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工作。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确保新冠病毒疫苗质量安全,为全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 编辑: 吕金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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