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侵占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追踪侵占耕地投诉

新华社 2021-04-23 阅读次数: 3723

新华社北京4月23日电  题:谁在侵占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追踪侵占耕地投诉

新华社记者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事关14亿人的饭碗。但一些地方的耕地却被“非农化”“非粮化”。新华社记者近日根据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了解到的农民投诉线索,分赴浙江、四川、河南、山东、河北,调查农民遭遇的耕地被侵占难题,追问政府解决办法。以下为采访实录:

  河南牧野:村民占耕地违法建房,咋整改?

反映问题: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和平路街道办事处李姓村民反映,该办事处吕村存在违法占耕地建房问题。

记者调查:记者4月上旬来到吕村南侧实地查看,村里排列着幢幢房屋。新乡市国土资源局三分局土地监察科科长潘正法对照着国土部门的摸排速记系统图,在记者查看的现场进行实测,发现有三处建筑属于违建。记者接着随机走访了村民张子根家,他家两个儿子均该娶媳妇了,没有办过审批手续,新建了一处住房,谁先结婚给谁住。吕村村支书张小康说,吕村近20年不再新批宅基地,村民孩子长大后需要分户居住,只能自己“违建”。而即将到来的对吕村进行的城中村改造,驱动了部分有“多建多补”想法的村民占地建房。

为什么长期不给村民批宅基地?牧野区和平路街道办事处主任石治平告诉记者,2003年,新乡市出台关于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促进城镇化发展的意见,对市、县城市规划区内的城中村要有计划地进行整体拆迁、改造与组并,不再审批宅基地建独门独院。吕村属于文件通知范围,故不能再审批宅基地。办事处于2003年底接管吕村后,一直按此意见执行。

部门回应:潘正法说,依据河南省2020年出台的文件,吕村村民占地建房问题,2013年以前建成的判定为合法,2013年之后无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判定为违法。经排查,发现吕村存在77处违建住房,占耕地面积38亩多,已上报省里。77处符合农村村民一户有一处住宅的要求。今年3月,新乡市已批复吕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两年内,现有住房将全部拆迁,村民住进新建楼房。下一步,将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依法依规消化掉现有的77处违建住房。新乡市政府将购买土地有偿使用供给指标,落实土地占补平衡。

记者点评:国家强调,要确保农民“一户一宅”。吕村却18年停止审批宅基地,造成农民的合理住房需求变成“违法住宅”。期待当地政府在后续的城中村改造中想农民所想,化解矛盾。吕村耕地被占后,占补平衡出的耕地在哪里?对新乡市购买的土地占补平衡指标,新华社记者将持续关注。

  山东微山:土地确权发证稀里糊涂 村民五年多上访咋化解?

反映问题: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鲁桥镇四村潘姓村民反映,2015年7月,他家的数亩耕地被当地镇政府及开发商“侵占”,果树及几十万尾鱼苗被当场掩埋,他拥有此地块的确权证书。

记者调查:记者4月上旬来到当地。四村位于鲁桥镇驻地,鲁桥镇为扩建道路、学校,镇区建设等,征用了四村的土地。潘姓村民反映的地块于2016年4月经山东省政府批准为国有建设用地,手续合法。

令记者一头雾水的是,投诉农民反映的地块性质、位置、面积等信息混乱,政府部门说法不一。潘姓村民出示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显示,承包地块名称为“鱼池”,性质为“基本农田”,实测面积1.6亩,由“微山县农业局”于2014年10月发放。而国家明确规定,禁止占用基本农田挖塘养鱼;微山县信访局微北分局2018年12月出具的材料显示,潘姓村民提供的土地承包证显示的地块并非其鱼池所在地;微山县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科科长李岩则说,这块地早在2006年就已经规划为允许建设区。针对这些问题,微山县农业农村局回复称,他们主要负责宣传发动、督导调度等组织落实工作,具体业务工作通过招投标委托给山东省地质测绘院负责,由村委会负责核对、上报承包土地的具体信息。

部门回应:鲁桥镇党委书记朱峰(时任鲁桥镇镇长)说,当初征地时,潘姓村民已领走土地补偿款,镇里就认为他同意了,将他地上的果树及鱼苗掩埋了一些,给他造成了损失。自己和当时的鲁桥镇党委书记都受到了严重警告处分。此事造成潘姓村民上访五年多,鲁桥镇一直想给补偿,土地附着物损失是应该赔偿的,但因对方诉求过高、脱离实际,未达成一致。

记者点评: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内容不清,影响农民对权益的理解。希望当地有关部门能从源头上认识问题,尽快化解矛盾。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出现差错,这种现象是否普遍?希望有关方面进行核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新华社记者将持续关注。

  河北井陉:占农民耕地种林果20多年,啥时候还?

反映问题:河北省井陉县吴家窑乡吴家窑村多位村民反映,2018年6月,他们拿到县政府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却至今拿不到土地。

记者调查:在吴家窑村农户家中,记者看到了他们持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一份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书,证件上显示土地承包方式为家庭承包,属基本农田。“多年来,土地被同村村民吴密贺占用,建房屋、果园和养殖,我们无法收回土地。”村民张树才说。

村民的耕地怎么变成了吴密贺的林地?1995年4月,吴密贺与村委会签订了林果承包合同并进行了公证。1996年,此承包合同被井陉县农业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宣布无效并予以解除。但20多年没有执行,吴密贺一直占着耕地种林果。2018年耕地被确权给农民后,吴密贺起诉井陉县政府,2020年11月,经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吴密贺与村委会1995年签订的林果承包合同无效并予以解除,其林权证已被县政府依法撤销。判决认定,村民与村委会签订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有效的,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就已取得涉案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对此,吴密贺认为,他投入大量时间和金钱。退还土地,谁赔偿?

部门回应:吴家窑村党支部书记张生来表示,法院判决只解决了土地的权属争议,但被占耕地上有果树、房屋等,村民要想收回耕地,还会涉及地上附着物的处置、分配、赔偿等纠纷。村党支部将组织村民进行协商。若协商未果,将协助持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村民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讨回耕地。

记者点评:吴家窑村村民们被侵占的耕地,承包经营权已经被判归村民,但20多年来为什么有法不依?谁来确保判决执行到位?村民啥时候能收回耕地?新华社记者将持续关注。

  四川双流:耕地建生态区,撂荒地5月前种上庄稼能完成吗?

反映问题: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九江街道马家寺社区张姓村民反映,家里3亩多农田被用于环城生态区建设。农田1996年被划分为基本农田,2000年签订了保护责任书。

记者调查:4月中上旬,记者赴地块实地调查。双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人员使用测绘仪和规划图现场查看后说,这些地块已非基本农田,均为“有条件建设区”。副局长周瑾表示,2005年9月,《双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5-2020年)》通过省厅审查,群众的基本农田变为有条件建设区。四川省政府2011年批准同意。

农田变更为“有条件建设区”做什么?双流区规自局4月18日提供给记者的书面回复显示,在双流区,建成都环城生态区涉及的“有条件建设区”的耕地为5498亩。双流区规自局有关负责人还介绍,环城生态区建设还涉及基本农田逾2000亩;而在20日提供的书面材料中,“有条件建设区”的耕地已经减少为2948亩。如此重要的数据,两次相差2550亩,到底哪一个才是真?

记者现场看到,张女士家一块耕地被硬化,修建着公园阁楼,相关部门是否办理了手续?记者多次追问,双流区规自局称该由施工方天府绿道公司回答。最后记者确认:“相关手续还在同步办理中。”“手续还在办理中”就敢对耕地施工?

记者还看到有一块90余亩耕地,荒草丛生。

部门回应:周瑾说,成都环城生态区在双流区的耕地,已移交给天府绿道公司。其中的2000多亩基本农田,由该公司按照高标准基本农田要求种粮;针对记者发现的90余亩杂草丛生的耕地,天府绿道公司农业项目管理负责人徐凯表态,将于4月底前整理农田,进行耕种。双流区委常委刘伟表示,将督促天府绿道公司5月20日前后完成耕地种植。

记者点评:成都平原,鱼米之乡,“天府之国”,耕地珍贵。然而,仅双流区,就有逾5000亩耕地用于建生态区。被划入生态区内的耕地有多少撂荒?撂荒耕地谁来确保种上粮食?新华社记者将持续关注。

  浙江温岭:耕地种柑橘、良田“长垃圾”“腌咸菜”,何时能恢复?

反映问题:浙江省温岭市箬横镇林姓村民2018年承包了桃园村112亩土地,种植柑橘。发现大量垃圾及河道污染物。

记者调查:记者来到林姓村民的承包地块,地里遍布齐腰高的杂草和干枯的柑橘树,土地表层可见成团、结块的塑料垃圾和碎砖块。在林姓村民、箬横镇党委委员陈晨、桃园村党总支部书记江正才、驻村干部颜传亮的见证下,挖掘机随机选取十多个点位开挖,挖出砖块和垃圾。

基本农田怎么“长”出垃圾?当地政府出具文件显示,附近河道于2016年、2017年实施疏浚,将此地块作为淤泥弃土堆放场。淤泥垃圾清理应由村镇处理,箬横镇镇长王军德则表示,“镇里在监督这一块是没做到位”,又说“垃圾不多”。

国家明文规定,基本农田不能种林果。为什么被承包出去种柑橘?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副局长林文志回答,新的土地肯定不允许再这样做了,但以前承包出去的种植柑橘、葡萄等的土地怎么办,上级还没有出台具体处理政策。记者还看到,距这块地不远的地里,被挖出多个大坑,成为“盐水池”,里面用塑料袋包着腌的咸菜。

部门回应:温岭有关负责人表示,已成立联合调查小组,组织农田、土肥等专家对该地块进行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村民投诉的地块土壤确实混杂部分河道清淤垃圾,已落实箬横镇人员逐步实施清理,待土地所在村与林姓村民的司法案件了结并依法收回承包权后,将按照基本农田标准整改到位,恢复种植粮食。对于镇里部分农田发展林果业、有用于腌咸菜等以往的问题,正抓紧摸排入库,待上级政策出台后,抓好贯彻执行。

记者点评:将耕地堆垃圾、种柑橘、腌咸菜……违背了国家法规。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在农田里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取土、建窑、种林果等。新华社记者将持续关注。(记者胡璐、刘夏村、戴小河、周圆、高亢、王秋韵、崔力、王昆、邵琨、孙清清、冯维健、高健钧、任卓如)

( 编辑: 在临沂)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