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临沂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关于十三届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临报融媒 2022-02-21 阅读次数: 7032

中国共产党临沂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

关于十三届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2月20日中国共产党临沂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通过)

中国共产党临沂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批准十三届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大会充分肯定十三届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同意对今后五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建议。

大会认为,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稳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入纠治“四风”顽疾,着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深化政治巡察,抓紧抓实监督首责,扎实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为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提供了有力保障。

大会要求,今后五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践行“两个维护”,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为现代化建设保驾护航;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使“三不”一体推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定不移抓实政治巡察,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利剑和密切联系群众纽带作用;坚定不移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坚定不移建设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铁军,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大会号召,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团结一心、开拓进取,奋力谱写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篇章,为加快三个转变、实现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 编辑: 张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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