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动态|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超期“售楼处”、工地围挡拆除整治专项行动

临报融媒 2022-04-24 阅读次数: 4709

在临沂客户端讯 为给广大市民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近日,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执法人员和专业拆除施工人员,依法对城区顺河路、正大街某小区工地逾期未及时拆除的超期“售楼处”和工地围挡进行强制拆除。这是今年该局开展超期“售楼处”和工地围挡专项整治行动以来,依法拆除的第3个超期“售楼处”,有效规范了城区建设环境秩序,维护了广大市民的公共利益。

随着近年来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一些城区小区建设项目开发单位临时建设的售楼处、工地围挡等遍布城区,由于这些售楼处、围挡占用的都是项目规划以外的城市公共用地,结果导致有的项目单位开发建设的楼盘早已竣工卖完,可“售楼处”、工地围挡却依然占用城市公共场地逾期不拆,不仅影响城市基础设施和绿化建设,也影响了市民的居住环境和公共利益。为有效解决超期“售楼处”和工地围挡损害市民公共利益的问题,今年以来,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了城区小区超期“售楼处”专项整治行动,组织执法人员对城区在建小区的售楼处建设时间、使用期限等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并与项目开发单位签订了到期自行拆除承诺书,建立工作台账进行专项整治。对逾期没有拆除、也没有依法申请延期使用的超期“售楼处”和工地围挡,责令项目开发单位限期自行拆除,限期内未自行拆除的超期“售楼处”、工地围挡,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予以强制拆除。

此次拆除的超期“售楼处”位于顺河路、正大街某小区门口的城市绿化用地,小区建设项目早已竣工且楼盘已售完,项目开发单位承诺于今年3月底前自行拆除售楼处和围挡,可超过最后期限后项目施工单位仍没有及时进行拆除。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多次通知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尽快拆除,并依法向项目开发单位下达限期拆除整改通知书。项目开发单位接到整改通知书后虽然也安排人员进行拆除,但拆除进度缓慢迟迟没有拆除完。为加快拆除工作进度,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执法人员现场维持秩序,组织专业的拆除队伍进行强制拆除,共拆除项目公示牌、围挡等1100平方米。

据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有关工作负责人介绍,售楼处属于临时建筑,临时建筑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和规定使用时间。因施工、销售占用城市公共场地临时建设的工地围挡和售楼处,必须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同时自行拆除。规划以外没有拆除的超期“售楼处”、工地围挡等占用社会公共资源,影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必须立即拆除;不自行拆除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协同有关部门单位依法予以强制拆除,或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在下一步工作中,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长期开展占用城市公共场地建设临时售楼处、工地围挡设施等整治行动,加强小区售楼处的管理整治工作,凡未经审批和临时建筑逾期未拆除的售楼处、围挡等,项目施工单位必须尽快自行整改拆除,对拒不自拆的,将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通讯员 石敬山 李宝阔

( 频道编辑: 孙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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