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新闻|“无痕”回归!临沭法院发出首份《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

临报融媒 2022-08-26 阅读次数: 4934

在临沂客户端讯 为贯彻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体现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保护,让涉案未成年人“无痕”回归社会,近日,临沭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了犯罪记录封存,并向涉案未成年人小方及其法定代理人、检察机关、公安机关送达了《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这是《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自2022年5月30日施行以来,临沭法院发出的首份《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

据了解,小方从小父母离异,跟着爷爷奶奶长大,初中毕业后在社会上结识了不少“好兄弟”,甚至以亲兄弟相称。两年前,小方为替“亲哥哥”出头,随意追逐、殴打他人,犯寻衅滋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我当时年龄太小,太狂了,如果不是哥们义气,就不会到现在这样。”谈及为什么会犯罪,小方悔恨不已。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为让小方在服刑后重新回归社会,不因过往污点而被歧视,在该案判决生效后,承办法官依法对其犯罪记录进行封存,在其卷宗封面加盖“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卷宗”印章,并向检察机关、公安机关送达了《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使公检法共同为未成年人“无痕”回归社会保驾护航。

【法官说法】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是指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当依法予以封存。对在年满十八周岁前后实施数个行为,构成一罪或者一并处理的数罪,主要犯罪行为是在年满十八周岁前实施的,被判处或者决定执行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当对全案依法予以封存。

对于犯罪记录被封存的未成年人,在入伍、就业时免除犯罪记录的报告义务。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查询犯罪记录的,经审核符合查询条件的,可以查询,但查询单位及相关人员应严格按照查询目的和使用范围使用有关信息,严格遵守保密义务,并签署保密承诺书。

但是,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并不是永久封存,《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规定了解封条件,包括在未成年时实施新的犯罪,且新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刑罚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发现未成年时实施的漏罪,且漏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刑罚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经审判监督程序改判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等。同时,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因涉嫌再次犯罪接受司法机关调查时,应当主动、如实地供述其犯罪记录情况,不得回避、隐瞒。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着国家和民族的未来,然而不少未成年人由于心智不成熟、行事过于冲动,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有利于消除涉轻罪的失足未成年人因犯罪产生的标签效应,从而帮助这些未成年人更好、更快地回归社会。

  (文中小方系化名)

通讯员 顾华倩

( 频道编辑: 孙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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