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盗窃一块钱 河东一男子被刑拘!

临报融媒 2022-09-16 阅读次数: 6972

在临沂客户端讯(临报融媒记者张斌 通讯员 蔡飞飞)临沂河东一男子对现金“情有独钟”,翻墙闯入村民家中,翻箱倒柜,室内的笔记本电脑、手机等贵重物品均不入其眼,最终偷走了客厅桌子上的一块钱硬币。

8月18日中午,河东区八湖镇的冯先生外出回到家中,发现卧室、客厅被翻找的一片狼藉。经一番仔细检查后,确定家里进贼了。冯先生立即向河东公安八湖派出所报了警,派出所值班民警接警后,迅速出警到达案发现场。

冯先生的住宅为农村二层小楼,几个房间均有被翻动的痕迹,通过对现场进行勘察,民警发现冯先生家中安装有监控,可能会拍到一些画面。民警随即调取室内监控,发现嫌疑人是一名头戴鸭舌帽、面戴口罩的中年男子。男子进入房间后,便在各个房间乱翻。因嫌疑人作案过程影像比较模糊且进行了一番乔装打扮,民警一时半会没能确定其身份。

为尽快将此男子绳之以法,民警前后数次一帧一帧仔细地研判视频监控,最终在某一秒发现男子曾无意中将口罩拉下,现场监控拍到了他的完整面貌。掌握这一线索后,办案民警立即展开深度侦查与研判,最终锁定嫌疑人为九曲办事处的王某。在掌握王某活动规律并确定其落脚点后,民警立即驱车前往蹲点守候,在九曲街道某网吧内成功将王某抓获。

到案后,王某如实供述了他的犯罪事实。据其交代,因最近没找到工作,手头拮据,遂产生盗窃的念头,想到城区多为楼房难以攀爬,就把作案目标转移到了农村的平房上。当天王某溜达到冯先生家附近时,看到房屋的窗子很容易打开,随后便通过窗子攀爬入室实施盗窃。然而王某虽说是盗窃却只对现金感兴趣,经一番查找一无所获后,在临走的时候顺走了茶几上的一元硬币,逃走的路上用这一元钱买了一瓶水。

目前,王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醒:

入室盗窃与一般的盗窃案件不同,入室盗窃没有数额标准,一般的盗窃必须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但入室盗窃,只要有入室盗窃的行为,即使是一块钱仍然构成犯罪。具体入室盗窃要判多少年,还是要根据盗窃的数额来量刑。盗窃罪一般情节(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指5000元至20000元以上,各地有差异)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 编辑: 邵明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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