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报发布丨用好临沂“检察蓝” 守护好沂蒙“生态绿”

临报融媒 2022-09-22 阅读次数: 5215

“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硕果累累

在临沂客户端讯 9月21日下午,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我市“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十场。市检察院、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向大家介绍我市“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建立以来相关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介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新部署新要求,更好地服务保障我市林长制改革,2021年9月24日,市检察院和市林长办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在全省市级层面率先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定期调研磋商、共同巡林巡查等方式,相互通报工作情况,完善两法衔接机制,联合开展执法办案协作、法治宣传教育等活动,共同推动森林资源保护工作,进一步推深做实林长制。

一年来,临沂“林长+检察长”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建立落实常态化的协作机制。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市12个县区全部出台相关文件,建立落实协作机制,在全省率先实现“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全覆盖。今年4月6日,省检察院、省林长办印发《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在全省全面推行“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一年来,各级林业部门、林长制工作机构同检察机关不断强化交流联动,围绕“信息共享、办案协作、联动执法、工作会商、联络培训”5项工作机制密切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督促各级林长和相关部门依法履职,积极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法解决林业生态领域突出问题,形成森林资源保护监管合力。去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检察长开展巡林活动14次;在市级层面召开工作联席会议1次,联合调研活动2次,生态法治宣教活动2次;各县区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座谈交流会议等16次,联合开展巡林巡查、法治宣讲等活动50余次,检察机关聘任林业方面“特约检察官助理”8人参与协助涉林案件办理工作,在依法管林治林上形成了良好的工作合力。

积极亮剑、主动出击,严厉打击影响生态环境民生福祉的违法犯罪行为。通过“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开展“打击非法占用林地、滥伐林木”“守古树护名木”等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建立涉林案件快速办案通道,坚持惩治与修复并重。通过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追缴生态修复费用,开展异地补植复绿,通过一体化推进林业生态资源保护监、防、修、教工作,实现监督有制、修复有成、预防有效的生态保护源头治理,生态系统的完整性明显提升。2021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刑事犯罪审查起诉案件433件、915人,提起公诉280件、497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84件,为全市生态环境持续优化提供了良好司法保障。

下一步,全市各级林业部门、林长制工作机构和检察机关将继续密切交流协作,突出抓好规范化运行、常态化实施、创新化推进,立足补齐补强林业生态保护的短板弱项,扩大机制协作范围,拓展机制落实途径,把工作机制持续做深、做细、做实,构建形成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林业生态保护新格局,真正用好临沂“检察蓝”,守护好沂蒙“生态绿”。

临报融媒记者 赵泽军 通讯员 李斌

( 编辑: 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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