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审计法》 提升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协同联动效能

临报融媒 2022-11-21 阅读次数: 8470

人大监督和审计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审计机关的重要职责,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审计法》,扩展审计范围、健全审计制度、规范审计行为、提升监督效能,对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维护国家财经秩序、提升国家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深刻认识新修订《审计法》的重要意义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作出了修订《审计法》的决定,新修订的《审计法》主要从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健全审计工作报告机制、完善审计监督职责、优化审计监督手段、规范审计监督行为、强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方面作了修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在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下,对《审计法》进行修订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法治需要,是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完善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审计工作实践、更好地规范审计机关依法履行审计职责的现实需要,为审计工作提供了根本性、方向性和全局性遵循与指引。审计机关要深刻认识《审计法》修订对审计事业发展进程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新修订《审计法》的学习宣传工作,制定学习宣传培训方案,掀起学习宣传热潮,切实把新修订的《审计法》作为审计工作的行为准则,全面忠实履行法定审计职责。

在学习过程中,要准确把握《审计法》修订的基本原则。本次《审计法》的修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宪法为依据、坚持实践探索与制度规范相统一、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权责相符五个原则,特别是将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上升到依法治国法律地位。要深刻领会法条的精神实质。审计机关要将新修订的《审计法》纳入审计人员的能力培训体系,丰富培训方式,完善培训内容,深刻领会、全面理解、准确掌握新修订《审计法》的精神实质和工作要求,增强审计人员法治意识,提高依法审计的能力和水平,自觉把《审计法》作为开展审计工作的行为准则,做到依法审计、严格审计。要重点学习新修订条款的内涵要求。要将新修订的内容作为学习的重点,原原本本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真正学深学透、融会贯通。在社会层面的宣传上,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将新修订的《审计法》的宣传纳入普法宣传规划,作为普法的重要内容,广泛利用政府信息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全方位宣传、多角度报道、深层次解读《审计法》,进一步扩大《审计法》的宣传面、影响面,争取社会各界对审计工作的支持,为《审计法》的全面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贯彻实施好《审计法》,依法依规开展审计工作

《审计法》是依据宪法制定的对审计工作的授权和对审计机关及审计工作人员依法审计行为的法律规范。审计机关要严格按照法律规范开展审计工作,通过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检查出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已病和未病”问题,对症下药、精准施策,充分发挥好审计监督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保驾护航作用。

一是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新修订的《审计法》进一步明确了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对审计机构设置、队伍建设、人员配置、经费保障等作了明确规定。审计工作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正确执行《审计法》,牢固树立法治思想和法治思维。审计机关要贯彻实施好《审计法》,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着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执法队伍。

二是做好审计计划规划,突出审计重点。要紧紧围绕本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制定审计监督工作计划规划,做好普遍审计和重点审计的结合。在进行普遍审计时要突出国家法律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地实施情况的审计,突出重要民生资金的审计,特别是加大对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重大支出、重大投资、转移支付、政府债务、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等重点领域、重点项目资金的审计监督。同时,也要做好审计监督计划与本级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的衔接,将人大监督工作中需要审计配合的工作纳入审计计划,使人大监督的权威性和审计监督的专业性有机结合,促进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同向发力、协同用力,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三是严格依法审计,切实履职尽责。审计机关要按照真实、合法、效能原则,聚焦主责主业,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开展审计工作。审计人员要树牢依法审计的法治意识,在执法过程中带头尊法守法、严格执法,恪守审计权力边界,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坚持依法审计,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职能作用。要严格审计程序,规范审计行为,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审计建议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监督制约,规范审计权力运行,强化审计质量全过程控制,不断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要做好问题整改,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督促检查,提升审计监督效果,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四是健全审计工作报告机制,推动人大常委会决议、意见建议落实落地。审计机关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将审计工作报告草案提交本级人大财经委进行初步审查,并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按时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整改报告,全面客观地反映审计查出问题、审计工作成果和审计问题整改结果,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计建议。人大常委会会议结束后,应当及时根据人大常委会决议、审议意见和本级党委政府要求,列出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台账管理、对账销号,跟踪检查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努力促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

三、完善人大监督工作,提升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协同联动效能

临沂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和支持审计监督工作,加大对《审计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为审计监督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切实提升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同向发力、合成用力的监督效能。

一是健全完善人大监督制度。要全面贯彻落实《审计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建立健全人大监督制度,把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加强和规范审计工作情况监督的经验及时总结上升到制度层面,不断增强工作的指导性、计划性、主动性,提升监督工作效能。要从健全审计工作报告制度、完善报告内容、规范监督程序、明确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实效、加大监督结果运用、提升依法治理水平等方面,进一步加强人大对政府审计工作情况的监督,促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和制度机制完善,推动审计监督更好发挥“治已病、防未病”作用,提升政府的依法治理水平和能力。

二是监督支持审计机关依法开展审计工作。审查批准预算、决算和监督预算执行是宪法和预算法、监督法等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听取和审议政府关于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审查监督的重要方式,同时也是对审计工作情况的监督,更是对审计工作的支持。人大常委会通过定期听取审议本级政府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工作作出评价,提出意见建议,促进审计机关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规范审计监督行为,支持和保障审计机关依法开展各项审计工作。

三是做深做实人大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工作。跟踪监督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促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是各级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审计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意见》的法律要求和现实需要,是人大拓展监督工作深度和力度、提高监督质量和效果的重要方式,是对审计工作最大、最直接的关心支持,也是促进政府工作提质增效的最有力手段。开展跟踪监督工作,要制定跟踪监督工作方案,按程序批准后组织实施。人大跟踪监督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要结合审计查出问题的性质、资金规模、影响范围等来确定,将监督整改责任按照问题所涉及的部门明确细化到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要通过跟踪监督整改工作,促进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特别是屡审屡犯的突出问题、没有完成整改的重大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不断提高审计整改工作质效。

四是注重加强审计监督成果转化和结果运用。要将深化审计监督成果转化和结果运用作为拓展人大常委会审计监督深度、助力审计发挥职能作用的重要抓手,在“转化”和“运用”的过程中,不断提升人大监督和审计监督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人大常委会通过运用跟踪监督、满意度测评等机制,促进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积极用好审计查出问题,完善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管理措施,健全审计整改与年度考核挂钩体系,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预算管理绩效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切实提高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和履职尽责能力,提升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协同联动效能,确保新修订《审计法》在审计工作中落实落地。

刘飞

(作者系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市总工会主席)

( 频道编辑: 刘子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