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经乡镇(街道)申报并经县级民政部门推荐上报,市民政局组成专家评估小组,对照《山东省乡镇(街道)社工站示范点创建标准》,认真审查报送材料,并通过实地走访、听取汇报、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拟推荐兰山区金雀山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等13家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作为山东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示范点创建申报单位。现将名单公示如下(根据行政区划排序):
1.兰山区金雀山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
2.兰山区兰山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
3.河东区郑旺镇社会工作服务站
4.郯城县马头镇社会工作服务站
5.兰陵县南桥镇社会工作服务站
6.沂水县龙家圈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
7.平邑县卞桥镇社会工作服务站
8.平邑县温水镇社会工作服务站
9.平邑县柏林镇社会工作服务站
10.费县费城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
11.费县探沂镇社会工作服务站
12.莒南县十字路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
13.莒南县岭泉镇社会工作服务站
公示日期:2023年5月25日-5月31日
受理电话:7200933
临沂市民政局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