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严防药物滥用风险
9月20日
临沂市市场监管局发布
《致全市药品零售企业的提醒告诫书》
对相关药品零售管理
作出提醒告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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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药品零售企业
为深入落实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严防药物滥用风险,杜绝非治疗为目的、擅自超剂量服用右美沙芬单方口服制剂等具有依赖性或依赖性潜力的药物现象发生,现就相关药品零售管理作出如下提醒告诫:
01
合法渠道采购药品。
02
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不包括含麻黄的中成药)、含麻醉药品口服复方制剂、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等药品严格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规定,严格凭处方,并经执业药师严格审核后销售,处方原件留存备查。
03
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不包括含麻黄的中成药)、含麻醉药品口服复方制剂、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等药品实行实名登记,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并留存销售凭证备查。
04
不通过网络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不包括含麻黄的中成药)、含麻醉药品口服复方制剂、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等禁止网络销售的药品。
05
不向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销售右美沙芬单方口服制剂,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要在监护人陪同下购买此类药品。
06
加大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不包括含麻黄的中成药)、含麻醉药品口服复方制剂、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等药品的销售监测力度,如发现青少年购买或者同一人购买频次过多或当天销售数量异常等情况,及时向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07
认真签订承诺书,并将承诺事项纳入培训及宣传内容,加强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对消费者的宣传指导。
08
严格遵守承诺事项,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