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回复》第316期:公共停车位不让停车?城管执法人员:对商家进行批评教育

临报融媒 2023-10-19 阅读次数: 7031

市民反映:费县建设路东方超市对过报喜鸟服饰店铺,该店铺圈占公共停车位不允许市民停车,表示不合理,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制止该行为。
费县热线办回复:接到工单后,费县城管中队高度重视,立即派执法队员前往该处进行处理。到达现场后执法队员发现该店铺门前公共停车位内放置皮墩及三角架圈占停车位,执法队员立即对皮墩及三角架进行了清理。对公共停车位内不让停车问题,执法队员对店主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知公共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个人不得随意侵占。该店主认识到自身错误,对反映的问题积极配合整改。后期,中队将加大该处巡查管理力度,发现类似问题后及时进行制止清理。欢迎市民监督,已与市民电话沟通,感谢市民对执法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市民反映:我是沂水县许家湖镇快堡村民,我们村中心街路上,有许多农户秋收晒玉米,影响通行,且存在安全隐患,希望有关部门进行清理。
沂水县热线办回复:接到来电人反映的问题后,工作人员已协调村委对村民占道晾晒农作物的行为进行教育宣传,要求村民晒好后尽快收回,别再到路上晒了,保证道路安全。目前村中心道路上已没有晾晒农作物的了。10月11日工作人员回复反馈,来电人满意。

市民反映:我的姜窑上有一个铁皮房,我请求领导给弄走,马上刨姜了,急盼。
沂水县热线办回复:沂水县郭家楼村工作人员已告知设置铁皮房的村民,要求其尽快自行清理掉,如一周之内不清理铁皮屋,工作人员将协调村两委与当事人当面调解处理。10月12日工作人员已沟通解释,来电人满意。

市民反映:河东区汤河镇于屋村,该村中心街南侧广播喇叭即将掉落,存在安全隐患,要求尽快给予加固。
河东区热线办回复:针对市民反映的问题,汤河党委高度重视,已责成村委安排专人予以加固。感谢市民来电与监督。汤河镇党委工作人员给市民反馈,市民表示满意。

市民反映:沂水县一中无故不允许该学校学生从该学校北门进出,要求相关部门尽快协调该学校允许该学校学生在该学校北门进出。
沂水一中政教处回复:针对市民反映的情况,经过学校政教处认真调查核实,市民反映不属实。学校自始至终一直没有北门,仅仅在学校与家属院之间设置一小铁门,专人值守,定时开放,方便家属院居住的部分师生工作学习。如果允许学生走家属院北门,因家属院道路狭窄,车辆拥挤,有很大安全隐患。 对此,学校做出如下处理意见,积极与城市规划局、交警部门、龙家圈镇委协调,争取为学校校园设置北校门。北校门开通之前,协调家属院物业,定时开放家属院北门,允许学生出入。10月10日,学校政教主任王贵平通过电话跟市民进行沟通、解释,向市民传达了办理意见,市民表示满意,该事项得到解决。

市民反映:其为兰山区义堂镇朱保集的摊主,其在兰山区义堂镇农业银行对面南侧出摊,现城管告知禁止出摊,市民表示其他摊主可正常出摊,对此不满,要求相关部门落实给予合理解释。
兰山区义堂镇热线办回复:诉求人反映的情况已由兰山区义堂镇热线办受理,已安排城管办专项办理。经落实,经工作人员现场核实,市民反映位置是朱保中学门口,该处人员流动性大,摆摊容易造成拥堵,建议反映人可进入便民疏导点经营。已与反映人电话联系,告知其处理结果。下一步,城管办将加强监督管理,感谢诉求人继续监督和提供宝贵意见。

(以上回复10月19日18:00更新)

( 频道编辑: 李天祥 杨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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