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政策!自考考生21日起可申请跨省转考

临报融媒 2024-02-19 阅读次数: 7151

在临沂客户端讯 近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了《山东省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跨省转考须知》。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要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离开山东省到外省(市、自治区)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须办理跨省转考,将山东省合格课程转出。

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跨省转考实行网上办理,考生须于2月21日至2月28日(工作日,9:00—12:00,13:00—17:00)通过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andong.gov.cn/)进行申请。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至少一门课程合格成绩,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跨省转考。

需要考生注意的是,以下几种情况不得办理转出手续: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山东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有关部门将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对考生转考申请进行审核,于3月10日前将符合转考要求的合格课程转出,并将审核结果和转出情况进行回登,考生可登录“山东省政务网”查看详细的办理情况。

此外,考生如果有2003年4月前的自学考试合格课程需要转出,须持个人身份证件、2003年之前的准考证和《课程合格单》到考籍所在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现场办理。考生如果在山东省有多个准考证号,须按照准考证号逐一进行转考网上申请。

临报融媒记者 宋天健

( 编辑: 张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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