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生家长 临沂市兰山区中考加分指南来啦!

临报融媒 2024-04-08 阅读次数: 8270

在临沂客户端讯 随着中考时间越来越近,独生子女和农村合法生育两女家庭考生的加分政策也越来越受到考生家长的关注。小编整理了2024年度兰山区独生子女和农村合法生育两女家庭中考加分常见问题解释,详情如下:

2024年度兰山区独生子女和农村合法生育两女家庭中考加分常见问题解释

一、基本问题

1、审批表、承诺书在学校免费领取,2024年中考加分审核工作自2024年4月9日起至4月19日止,届时中考加分系统关闭,不再受理加分申请。

2、考生父母存在离异(丧偶)现象的,需出具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死亡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离异(丧偶)后抚养方未再生育、收抱养子女证明。

3、考生父母存在收养行为的,需出具收养手续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4、对于集体户,需提供户籍证明并在户籍证明上备注 该集体户下无其他子女;对于户口簿登录多名子女且无法从 称谓判断血缘关系的,需提供无法判断血缘关系的其他子女户籍证明,并在户籍证明上备注该子女的父母。

5、独生子女证明丢失的,到原办理地查询后出具证明;未办理的,到镇级计划生育管理地办理。

6、因单位破产等原因造成计划生育档案冻结的,需先将计划生育管理迁入现居住地解冻档案后再办理。

7、根据市委、市政府《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临发〔2023〕6 号)规定,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执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关于“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说明,是指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只生育一个子女,已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016年1月1日之后未再生育子女的家庭(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根据2022年7月28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第三十七条: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又生育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光荣证,停止凭证享受的各种优待);关于“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双女户家庭”说明, 是指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农村合法生育两女孩,现母女均为农村户口,2016年1月1日之后未再生育子女的家庭。

二、独生子女有关

1.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独生子女一般指夫妇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存活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死亡且没有生育子女。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视为独生子女:

(1)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2)夫妇只生育一个子女,该子女以及该夫妇依法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兄弟姐妹的弃婴或儿童;

(3)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妇离异后,该子女经法院判 决或协议由一方抚养并长期共同生活,且抚养方未再婚或再婚后未生育的。

2.已怀孕的,不认定为独生子女;

三、农村双女户有关

1.以现在的村社区性质为准;

2.必须同时满足“农村”“合法生育”“2016年1月1日以前生育”三个条件;

3.合法生育一胎双胞胎(多胞胎)女孩或者合法生育单胎一胎女孩后又合法生育二胎双胞胎(多胞胎)女孩的视为符合。

家长需要携带的材料:

根据考生学籍和考生家长计划生育管理不同情况,按以下几种情况到相应镇级卫计(健)办初审:

(一)学籍在兰山区,计划生育管理在山东省内的。携带填写好的审批表、承诺书,全家户口簿、考生父母身份证、独生子女证,有特殊情况的携带相关证明及复印件,到学籍所在地镇级卫计(健)办初审并录入中考加分系统(因单位破产等原因造成计划生育档案冻结的,需先将计划生育管理迁入现居住地解冻档案后再办理)。

(二)学籍在兰山区,计划生育管理在山东省外的。填写审批表 → 到计划生育管理地在审批表村(右上)、镇(左下)、县(左下)三级盖章并开具婚育证明,携带填写好的审批表、承诺书,全家户口簿、考生父母身份证、独生子女证,有特殊情况的携带相关证明及复印件,到学籍所在地镇级卫计(健)办初审并录入中考加分系统。

(三)学籍在兰山区外,计划生育管理在兰山区的。根据学籍所在地要求办理。

(四)计划生育未纳入管理的。纳入计划生育管理后参照上述流程办理。

(五)镇级卫计(健)办审核流程。镇级卫计(健)办通过查询《山东省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审核加分学生父母计划生育信息,学生父母计划生育信息与《山东省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不一致的,由学生父母于4月17日前到计划生育管理地进行修改。

(六)兰山区本次中考加分审核工作自2024年4月9日起至4月19日止,时间充足,请家长不用着急。

综合自“在柳青”微信公众号

( 编辑: 全逸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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