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第24期:市民呼吁广场舞“脚步”再轻些

临报融媒 2024-06-05 阅读次数: 29050

时间点不合适  音响声音过大

市民呼吁广场舞“脚步”再轻些

“早上5点钟就有人放音乐跳广场舞!”“他们的声音太大了,能不能让他们换个地方?”“快高考了,附近广场舞音乐有时太吵了,刚说完过不了几天又恢复老样子。”……近段时间,随着天气渐热,一些广场、空地逐渐热闹起来,反映广场舞扰民的热线工单也增多起来。围绕广场舞噪音市民怎么看?遇到扰民问题该如何解决?何以健身、休息互不影响?日前,记者采访了部分市民和有关部门,对广场舞扰民问题进行了梳理。

市民声音

广场舞既是娱乐活动,又是健身方式,已经成为部分市民不可或缺的生活部分。针对广场舞,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

住在市区火车站广场附近的姜女士是个铁杆舞迷,她说:“广场舞是全民健身的一种形式,越来越多的市民热爱广场舞,这是好事,是我们国家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都发展的表现。”在兰山区五洲湖广场,一位长期跳舞的张女士对记者说:“跳跳舞,出出汗,既快乐又健康,我喜欢这样的生活。”记者注意到,跳广场舞不分年龄,现在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加入到广场舞的大军,跳舞健身,市民普遍认为这是一种健康的生活方式。

至于噪音扰民问题,一位领舞的女士直言不讳地说:“跳广场舞需要氛围,人多一起跳,再配上动感的音乐,跳起来才带劲。如果音响声音太小,没有节奏感,跳起来找不到感觉,所以,音响声音大在所难免。”记者走访了市区一些广场,使用分贝噪音测试软件在离音响设备5—10米远的地方进行测试,多数广场舞队伍的音响音量都在70分贝左右,有的甚至超过90分贝,达到剧烈吵闹程度。

但是在空旷的广场上,声音的衰减很快,并不是所有的楼层都能感觉到噪音。在临沂人民广场遛弯的市民刘女士称,她就住在广场南边的皇姑桥小区,并没有感到广场舞噪音。然而,有些广场舞场地离居民楼太近,难免给附近居民造成影响。像住在平邑县莲花山路农业银行附近的王女士就很烦恼,她说:“楼下两伙跳广场舞的,感觉他们总想在声音上压倒对方似的,一伙比一伙声音高。每天晚上7点至9点正是孩子学习的时间,吵得孩子无法专心学习。”住在兰山区城邦中央广场附近的王女士也很无奈,她说:“我在家里就能听到很大的音乐声。虽然民警也出面制止了,但是收效不大。民警一走,那些跳广场舞的继续嗨。没办法,我只能在大热天里关上窗户。”住在河东区开元阳光水岸的吴先生气愤地说:“早上五六点就放音乐,他们不用上班,可我们白天还要工作啊,孩子白天还要上课啊。”临沭县临沭街道苍源小区的刘先生说:“跳广场舞不是问题,问题是声音太大。跳广场舞为什么非要把音响的声音调那么大呢?”还有市民说:“马上就高考中考了,真希望那些跳广场舞的能考虑一下考生家长们的感受。”

问题聚焦

记者整合近期反映广场舞扰民的各类线索发现,群众反映强烈的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

一是时间问题,如,河东区市民反映,滨河东路与东夷大街交会处开元阳光水岸小区西侧广场,该处每天早上05:00-06:00就有市民跳广场舞,噪音扰民;莒南县市民反映,嵋山路与天桥路交会处金城国际小区北侧广场,每天早上05:00-07:00有人跳广场舞,音响声音太大;兰山区市民反映,启阳路与琅琊王路交会处城邦中央广场,每天18:00开始跳广场舞,一直跳到21:30,噪音扰民。

二是音量问题,如:兰山区市民反映,陶然路与沂蒙路交会临沂火车站北广场,每天晚上存在较多人员唱歌跳舞,噪音扰民严重;临沭县市民反映,临沭街道红石湖公园,每天有人跳广场舞,噪音扰民严重;平邑县市民反映,银花路与板桥路交会处金联上府小区西侧的新建道路上,每天晚上有人跳广场舞,噪音扰民严重。

部门行动

针对广场舞扰民的问题诉求,各基层派出所在接到工单诉求后及时出警进行劝阻、调解。如河东公安分局桃源路派出所接到反映河东区开元阳光水岸小区西侧广场舞扰民的工单后,安排民警在市民跳舞的时间段内赶到现场,对跳舞群众进行劝说,要求降低音量。跳舞群众非常配合,当时就降低了音量。之后,民警又加大对该点位的巡查力度,确保跳舞群众不再扰民。

然而,记者回访得知,一些地方的广场舞噪音扰民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面对民警的劝阻,跳舞群众会立即配合调低音量,但当民警走后,有的会再次调大音量,或者隔几天后,他们又恢复原样。一位市民无奈地说:“民警总不能天天盯着他们,有些不自觉的市民与民警捉迷藏,民警一走,他们还会调大音量。”

如何有效解决广场舞噪音扰民问题,日前,记者采访了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据介绍,如果市民在生活中认为自身受到噪声污染,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提请生态环境部门采取设置噪声自动监测和显示设施等措施加强管理;对确实构成噪声污染的,可以拨打住建、城市管理等部门投诉电话,督促小区、商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加强对广场舞活动的管理;对不服从上述部门管理,仍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公安机关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依法处置。

文明倡议

广场舞是深受广大群众喜爱的文化体育活动,但大家在享受休闲活动的同时,也需承做到不影响他人正常休息。为促进广场舞活动健康文明、规范有序开展,营造更加浓厚文明和谐社会氛围,临报融媒发起以下文明倡议:

1.时间约定:建议广场舞活动不能早于早7点、不能晚于晚9点,避开居民休息高峰时段,尤其是工作日的夜晚。

2.音量控制:使用音响设备时,应将音量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部分区域可采用无线耳机等科技手段减少噪音污染。

3.场地选择:建议广场舞活动尽量选择远离居民住宅区的场地,有条件的可完善隔音设施。

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广场舞一定会成为促进身心健康的“和谐舞”。

临报融媒记者 刘文超

( 频道编辑: 杨大鹏)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