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级社会组织:
入汛以来,受持续强降雨影响,我市进入防汛工作关键期,防汛形势复杂严峻。为充分发挥广大社会组织在防汛救灾中的积极作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市社会组织党委向全市社会组织和广大党员发出倡议:
一、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全市社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充分发挥先锋带头作用,引领广大社会组织积极参与防汛救灾工作,要始终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主动作为、挺身而出,站在防汛救灾工作最前列,发扬不怕困难、连续作战的工作作风,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让党旗在防汛救灾一线高高飘扬。
二、有序参与防汛工作。全市社会组织要服从应急指挥部门统一安排调度,加强与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党建工作机构的协同配合,提高参与的有序性和规范性,依法有序参与各类防汛救灾工作,真正做到“有汛真帮忙、无汛不添乱”。
三、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全市社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发挥自身优势,统筹做好抗洪救灾、隐患排查、扶弱帮困、安全救援、交通维护、物资帮扶等专业援助服务工作。
四、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全市社会组织要结合自身服务优势,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配合做好防汛救灾援助服务工作。应急救援领域社会组织要深入企业、农村、社区、学校和家庭开展防灾宣传、普及应急知识,积极参与汛期巡护、群众转移、道路疏通等各项防汛救灾工作。医疗行业领域社会组织要组织专业志愿服务队深入防汛救灾一线,开展健康义诊、心理辅导等工作。公益慈善领域社会组织要依法有序组织开展爱心捐赠活动、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帮扶力度。志愿服务组织、社工服务机构、基层社区社会组织要在当地政府、党委的统一部署下,配合做好宣传动员、群众安置、困难帮扶、社区服务等工作。学术性、专业性和科技类社会组织要发挥专业优势,加强防汛和遇险自救等知识的科普宣传,增强人民群众防汛救灾的防范意识和安全意识。其他社会组织也要积极行动起来,组织动员本行业本领域本单位力量广泛参与抗洪救灾。
五、持续加强宣传引导。全市社会组织要加强政治建设,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炒作,不转发消极负面信息,及时宣传报道本行业本领域在防汛救灾等方面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共同营造防汛救灾的良好氛围。
希望全市社会组织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团结一致、听从指挥、统一行动,与人民群众同舟共济、共克时艰,充分彰显我市社会组织的良好风采!
中共临沂市社会组织委员会
2024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