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临沂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仲裁秘书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说明
招聘仲裁秘书2名,负责组织、管理仲裁程序,协助仲裁庭处理案件、作出各类仲裁文书,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岗位要求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全日制法律(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者优先;
(三)热爱仲裁事业,工作积极主动,有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四)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写作能力、速录能力,熟练掌握常用办公软件;
(五)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条件突出者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品行端正,为人诚信,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时间:自即日起至2024年7月19日中午12:00时止
所需资料:
1、《临沂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应聘人员登记表》(临沂仲裁委员会官网下载);
2、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5、无失信证明(自行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查询结果用A4纸打印并签字);
6、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7、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限在职人员)
以上资料按顺序编号、命名并扫描打包发送至邮箱:lyzcb@ly.shandong.cn,邮件请注明:应聘+姓名。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核:报名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通过网上初核的,将电话通知参加现场复核和综合考核,资格初核不通过的不再进行通知。
2、现场复核
时间:2024年7月25日上午8:30—9:10
地点:临沂市兰山区府东大厦一楼东侧临沂仲裁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
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无失信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在职人员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等原件及本人签名的《临沂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应聘人员登记表》现场提交审核。
提醒: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应聘材料必须保证齐全且真实有效,否则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三)综合考核
通过现场复核当天(2024年7月25日)即组织参加综合考核:
1.笔试(100分):9:30—11:00进行,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常识、仲裁法律知识等。
2.速录测试(100分):11:10-11:40进行,主要测试速录速度及准确率。
综合考核成绩=笔试成绩x50%+速录测试成绩x50%。
(四)面试
根据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综合考核成绩、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五)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
(六)公示
根据综合考核、面试及体检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在临沂仲裁委员会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入职手续。
四、聘用及待遇
经过综合考核、面试、体检符合聘用条件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享受国家法定休假。
五、注意事项
有关事项均通过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在报名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莉 电话:0539-8729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