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 | 临沂推出“新型职业农民贷”!最高可至1000万元!

临报融媒 2024-09-12 阅读次数: 7716

在临沂客户端讯 2024年9月12日,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市新型职业农民贷有关政策,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人

吕振云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祝云波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四级调研员

郭文波 邮政储蓄银行临沂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吕振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下面,向大家介绍一下临沂市“新型职业农民贷”有关情况。

一、出台临沂市“新型职业农民贷”有关情况

2019年起,我市成为省内最早试点建立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制度的市之一,试点期间,我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开展“四雁工程”有关决策部署,制定了省内首个《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管理办法》,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评审通过新型职业农民职称2259人,职称存量占到全省的16%,位列全省首位。

为进一步强化对新型职业农民职称取得者的金融服务支持力度,促进我市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工作由“体量大”向“服务优”转变,更好地贯彻《关于进一步落实新型职业农民职称待遇保障的十七条措施》(临人社发〔2023〕11号)有关精神,8月5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市委金融办、市农业农村局、邮储银行临沂市分行发布《关于印发<临沂市“新型职业农民贷”服务方案>的通知》(临人社发〔2024〕9号),为新型职业农民职称取得者量身定制了专属的信贷金融产品。

二、临沂市“新型职业农民贷”的主要特点

一是职称激励,促进农业产业升级。临沂市“新型职业农民贷”将职称评价工作与信贷金融服务有机融合,职称层级越高,可享受的授信额度越高、贷款利率越低,不仅为新型职业农民提供了更优惠的贷款条件,还激发了新型职业农民群体提升自身技能和职称等级的积极性,这种正向激励机制将进一步推动农业技术的推广与创新,促进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型升级,为农业可持续发展注入新动力。

二是精准定位,满足农民资金需求。“乡村振兴,人才是关键”,临沂市“新型职业农民贷”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聚焦新型职业农民群体的生产实际需求,将新型职业农民职称取得者领办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取得新型职业农民职称的农户、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等均纳入信贷服务范围,提供灵活多样的贷款额度和贷款方式,充分发挥了农村实用人才在引领和服务全面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鼓励新型职业农民扩大生产规模、提升技术水平。

三是贷款优惠,减轻农民生产负担。临沂市“新型职业农民贷”在贷款额度和贷款利率方面给予新型职业农民职称取得者极大的优惠扶持力度,例如,农民高级农艺师贷款额度最高可至1000万元,享受的年化利率最低可至3.05%,对于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还可按规定享受政府贴息,有效降低了新型职业农民融资成本,使新型职业农民能够更加安心地投入到农业生产中,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增收致富。

下步,我们将结合本年度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工作,大力推动《临沂市“新型职业农民贷”服务方案》的实施落地,以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助推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持续激发新型职业农民服务乡村振兴热情。

答记者问

1

大众日报记者提问:请问我市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拟采取哪些措施?

祝云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四级调研员):

本年度我市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工作已启动,相较往年,我们将在以下三个方面发力,持续促进我市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高质量发展。

一是推动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与产业融合更加紧密。今年,我们将以我省最新发布的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价标准为基本遵循,以行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等为重点,指导各县区建立新型职业农民人才目录,持续开展职称申报评审服务专项行动,多渠道、多样化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广泛发动农村科技带头户、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生产性服务组织、涉农企业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中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的骨干人员参与职称评审,着力将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覆盖至种植业、养殖业、社会服务业等各领域全产业链。

二是创新完善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价方式。去年年底,省农业农村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山东省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办法(试行)》(鲁农法字〔2023〕38号),为我们做好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根据该办法,我市授权市农业农村局组建新型职业农民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负责副高级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工作,各县区分别组建各自的新型职业农民中、初级评委会。我们将督导各级评委会组建单位结合实际创新职称评审方式,可邀请办事公道、具有较高社会影响力的农民正高级农艺师、农民高级农艺师进入职称评审专家库,可综合采用材料审阅、面试答辩、业绩展示、现场考察等一种或多种方式对参评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进行综合评价,不断提升职称评价的科学性与针对性。

三是持续提升新型职业农民职称服务质量。今年我们将继续积极为新型职业农民申报职称提供便利条件,鼓励各县区建立帮办代办制度,抽调专人集中受理申报材料,或通过预约上门服务等方式为农村实用人才提供帮办代办服务,提高职称申报服务便捷度。对于取得职称的新型职业农民,我们将做好《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新型职业农民职称待遇保障的十七条措施>的通知》(临人社发〔2023〕11号)、《关于印发<临沂市“新型职业农民贷”服务方案>的通知》(临人社发〔2024〕9号)等政策的贯彻落实,在项目安排、金融保险服务、用地用电保障、学习培训等方面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职称取得者的扶持力度,在全社会营造鼓励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参与职称申报评审的良好氛围。

2

齐鲁晚报记者提问:请问“新型职业农民贷”的适用人群有哪些?

郭文波(邮政储蓄银行临沂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我市“新型职业农民贷”的服务对象有:

(一)临沂市辖区内新型职业农民职称取得者中符合条件的人才及时纳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临沂市分行新型职业农民人才库,享受“新型职业农民贷”有关政策。

(二)新型职业农民职称取得者领办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取得新型职业农民职称的农户、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等,均可按规定申请“新型职业农民贷”。

(三)对于未取得职称的新型职业农民,按照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现行授信政策执行,后续如果取得职称,再纳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临沂市分行新型职业农民人才库,享受对应的“新型职业农民贷”授信政策。

我市“新型职业农民贷”的准入条件有:

(一)从事该行业连续正常经营1年及以上(客户在设立经营实体前有本行业从业经验的,可适当放宽经营年限至6个月);

(二)年龄在18周岁(含18周岁)至65周岁(含65周岁)之间,具有当地户籍或在当地连续居住一年及以上;

(三)具有合法有效的生产经营手续(不局限于营业执照);

(四)拥有合法经营实体,本人及配偶为出资比例占30%及以上的实际控制人;

(五)新型职业农民职称取得者,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可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3

沂蒙晚报记者提问:请问临沂市新型职业农民贷的授信额度和利率是怎么规定的?

郭文波(邮政储蓄银行临沂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我们临沂市“新型职业农民贷”充分尊重新型职业农民专业技术水平,在授信政策支持方面将新型职业农民职称层级作为重要参考,具体可分为:

(一)抵押类贷款农民正高级农艺师、农民高级农艺师贷款额度最高可至1000万元,农民农艺师贷款额度最高可至500万元,农民助理农艺师贷款额度最高可至300万元。农民正高级农艺师、农民高级农艺师贷款年化利率最低可至3.05%(月息:2.54‰),农民农艺师贷款年化利率最低可至3.2%(月息:2.67‰),农民助理农艺师贷款年化利率最低可至3.35%(月息:2.79‰)。

(二)保证类贷款担保公司可选择山东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或临沂星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农民正高级农艺师、农民高级农艺师贷款额度最高可至300万元,农民农艺师贷款额度最高可至200万元,农民助理农艺师贷款额度最高可至100万元。农民正高级农艺师、农民高级农艺师贷款年化利率最低可至3.35%(月息:2.79‰),农民农艺师贷款年化利率最低可至3.4%(月息:2.83‰),农民助理农艺师贷款年化利率最低可至3.5%(月息:2.92‰)。

(三)信用类贷款农民正高级农艺师、农民高级农艺师贷款额度最高可至200万元,农民农艺师贷款额度最高可至150万元,农民助理农艺师贷款额度最高可至100万元。农民正高级农艺师、农民高级农艺师贷款年化利率最低可至3.8%(月息:3.17‰),农民农艺师贷款年化利率最低可至3.85%(月息:3.21‰),农民助理农艺师贷款年化利率最低可至3.95%(月息:3.29‰)。

(四)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利率执行LPR+50BP,现在为3.85%,政府按贷款实际利率的50%按季度贴息,目前贴息后利率为1.925%。以上贷款利率系根据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LPR、地方同业竞争水平、信用环境等综合确定,同等条件下可享受专项优惠利率(年化单利),以上利率在下一次发布LPR之前有效,后续贷款利率执行将根据人民银行公布的LPR确定。新型职业农民如成功晋升取得高一级职称,其享受的专项优惠利率将对应调整。

来源:临沂发布

( 编辑: 江岩)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