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临沂客户端讯
生命只有一次,没有如果.....
无论
你是骑电动自行车
还是驾驶你心爱的小汽车
请务必牢记“一盔一带”
正确佩戴头盔
交通事故死亡风险
能降低60%—70%
骑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出行佩戴安全头盔
驾驶人要戴!乘坐人也要戴!
为切实提升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水平,引导交通参与者文明平安出行,临沂公安交警直属一大队持续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专项整治行动,在沂蒙路与解放路、沂蒙路与洗砚池街、通达路与前十街、通达路与聚才路、陶然路与兴隆路等重点路口路段设置头盔佩戴查处示范岗,加大路面劝导文明交通的力度和频率,全时段开展头盔劝导工作,守护群众平安出行。
因为认知不到位,个别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戴头盔只是为了应付交警检查,看到交警执勤才从车筐内拿出头盔戴上。除了这种“躲猫猫”的心态,还有各种理由,刚洗了头戴了影响发型,接送孩子着急忘带了,离家近到家门口了等等……为了从根本上消除这些侥幸心理和不良心态,大队在示范路口、重点路段展开高密度、长时间的劝导、查处工作,形成严查严管态势。
同时,大队克服路面执勤警力不足的困难,从机关科室抽调警力支援路面一线,尽全力震慑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头盔行为,引起群众对佩戴头盔的重视程度。
在开展劝导中,大队柔性执法,以教代罚,让交通违法者“变身”交通志愿者,手拿红色劝导旗协助执勤民辅警共同劝导未戴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骑乘人,直至将“劝导旗”接力给下一名交通违法者,在体验交通执勤活动中加深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认知,提高自我安全防护意识。
从违法者转变为交通宣传劝导员,不仅在心中亮起了时刻遵守交通规则的警示灯,更用实际行动为广大交通参与者拉起了一条道路交通安全线。参与体验的违法驾驶人员纷纷表示,深刻意识到不戴头盔的危害,今后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争做文明合格的驾驶人,争当文明交通的宣传员。
下一步
临沂公安交警直属一大队
将持续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
不佩戴安全头盔的管控查纠力度
教育引导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
主动佩戴安全头盔
增强群众交通安全守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