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科学研判 全力以赴应对重污染天气

临报融媒 2025-01-03 阅读次数: 4643

在临沂客户端讯 入冬以来,由于受静稳天气形势影响,大气扩散条件较差,空气质量形势严峻,为最大限度降低污染过程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紧盯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全面加大各类大气污染源管控力度,多次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严格落实应急响应各项措施。2024年12月23日0时,兰山区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全区全力以赴应对此次重污染天气,认真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减排措施。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严格依法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确定的橙色预警减排措施。

扬尘源减排措施。执行扬尘源应急减排清单确定的橙色预警减排措施。矿山、砂石料场、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除应急抢险、纳入保障类减排清单外的施工工地禁止混凝土浇筑;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在道路日常保洁、洒水的基础上,每天增加洒水降尘作业频次(结冰期等特殊气象情况除外)。

移动源控制措施。矿山(含煤矿)、洗煤厂、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载货车辆进出10辆次以上)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正在执行紧急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及电力抢险等特种任务车辆外,城市主城区应禁止国四及以下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

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兰山区将紧盯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段,积极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持续强化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落实,持续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精准管控,确保重污染天气管控实效,全力以赴促进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 频道编辑: 林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