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小区下水道堵塞致家中进水,淹坏家具谁负责

新华社 2018-12-06

“因小区下水主管堵塞漏水,导致家中被淹,近3个月过去,破裂的管道虽已修好,可我们家的损失却没人管了。”12月5日,家住临沂北城新区的陈先生拨打热线,反映了自己的遭遇。

据陈先生介绍,该小区属于新建小区,他搬迁入住不到2年。因为孩子在外地上学,夫妻俩平时也都在罗庄区经营生意,只有放假的时候,才会回家住。今年9月份的一天,当他们像往常一样回家时,突然发现家里被淹了。“我们回家的时候,都惊呆了,家里全部被废水淹了,厨房的地柜、房间的衣柜木地板以及家里的墙纸,全部都给泡坏了。”陈先生说,看到这样的情况,他们立刻和物业公司联系,“物业的工作人员上门查看后,说是单元公共厨房下水管道堵塞导致。”

陈先生告诉晚报记者,看着装饰一新的房子一片狼藉,让他很是恼火和郁闷。“当时我们收拾了一整天才擦出来,但是有些门、柜子、木地板都泡烂了,靠近底部的部分墙纸也完全不能看,损失得有二三万元。发生问题的是单元公共下水管道,按理说出现这种问题是物业没有尽到管理的责任,应该给个说法。让人恼火的是,找物业,他们承认是公共下水管道堵塞所导致的,但是就是不赔偿,让我走司法程序。我不能自认倒霉吧?但反映多次,至今无人处理,这也太急人了,希望相关部门给予协调尽快处理。”

律师说法:

碰到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办呢?对此,本报律师团主要组成单位、山东颐平律师事务所主任彭海称,作为管理人,对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这是物业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因为物业没有及时维护和修理,导致了其他的物损或人损,物业应当承担损害责任。陈先生家的积水,经排查认定是因公共管道堵塞引起,那么,如果因物业公司长期疏于管理、没有及时履行疏通和维修导致,其要承担相关责任,相应的损失也应由物业公司承担。如果物业尽到义务,而又有证据表明,管道堵塞的确是由哪家业主乱扔垃圾造成的,那么可以要求具体业主进行赔偿。依据规定,相邻业主都有对排污下水管道进行保护的义务,如因相邻用户不文明使用的原因,造成相邻业主受损,该不文明用户要承担责任;如果难以确定具体责任人,其受损住户楼上业主均有可能共同分担责任。”

沂蒙晚报记者 赵泽军

( 编辑: 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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