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暖气“开口费”能要回来吗?
费县梁邱镇政府:将邀请权威单位检测评估,积极协调化解纠纷
在临沂客户端讯 市民向供热公司缴纳了暖气“开口费”(“基础建设费”)后,五六年了享受不到暖气,多次向“12345·临沂首发”反映,希望能够要回当时交的“开口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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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瑞和小区是费县梁邱镇东河口村整体易地搬迁小区,共有392户。2019年,费县住建局招引山东吉邦新能源有限公司承建该小区集中供暖工程,向每户收取750元“基础建设费”,共收取了159户。诉求人王女士说:“我和婆婆家共交了1500元,但是他们一直未供暖,这都五六年了,既然不供暖,就应该把钱退给我们。”
记者采访梁邱镇政府和山东吉邦新能源有限公司得知,项目建设完工后运营方进行了试运营,但群众普遍反映供暖效果差而拒绝缴纳取暖费,2019年运营方在持续供暖20天后停止供暖;2020年运营方再次供暖20天,住户仍然以温度不高为由拒绝缴纳取暖费,供热公司再次停暖;前两次皆由运营方承担电费,共计6万余元,2021年,运营方拒绝继续垫付电费,在东河口村村委垫付电费的情况下,运营方又供暖10多天后,群众反映温度依然不高而拒绝缴纳取暖费,运营方第三次停止供暖。
关于室内温度不高问题,山东吉邦新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裴国正承认“室内温度确实不理想”,但是,他认为这是多方面原因造成:一是该小区接入率太低,很多住户的楼上楼下都不要暖;二是楼房建设方安装的室内暖气片数量不够。梁邱镇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楼房建设方对此并不认可,他们表示严格按照设计标准进行建设并通过了施工检查验收。后来,在梁邱镇党委的多次协调下,楼房建筑方为每户加装暖气片一组,但加装后供热效果仍未达到居民预期。裴国正则称,他们随机找了一住户,将其家中所有暖气片进行了更换,结果两三个小时后,其家中温度达到了20度,但“住户就说我们温度不够,拒绝缴纳暖气费”。对此,诉求人王女士说:“我们根本就不知道收取暖气费的事,他们从来没有向我们收过暖气费。”对王女士的说法,记者在另一住户家中得到认证。对此,裴国正并不认可,他说:“我们投资好几百万元,说我们不收暖气费从逻辑上都说不通。我们张贴了‘暖气费收费通知’,也通过村大喇叭喊了,可是整整三天,一个来交费的都没有。”至于有没有张贴收费通知的照片等证据,裴国正称当时没有留存。
“750元是接入费,不是供暖费,这项服务我们已经提供了,是不会退的。”裴国正称,他们将通过法律途径彻底解决这个问题。“但是,走法律途径不是我们的根本目的,我们也想继续给这个小区供暖,毕竟我们几百万的设备还放在那里。”
梁邱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张芹称,镇村两级高度重视这件事情,多次协调,但双方各持己见,导致工单至今未能解决。下一步,梁邱镇政府将继续联络各方,一方面核定相关标准,邀请供暖监管部门或第三方公司,实地评估住户室内暖气设施是否符合相关要求、供热公司供暖室内温度是否达到国家标准,明确责任,上报费县供暖监管部门督促整改,必要时将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另一方面,如果均达到标准,将做好群众解释动员工作,提高群众思想认识,发动更多住户参与集中供暖并足额缴纳取暖费,不断提高供暖效果。
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刘文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