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山东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高校 ※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学校
山东省首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1个
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4个 ※6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
※硕士授权一级学科5个 ※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1个
学校简介
临沂大学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商贸物流之都、滨水生态之城、红色旅游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山东省临沂市,是一所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大学,是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高校、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被教育部评估为“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学校是沂蒙革命老区唯一的综合性大学,前身是 1941 年中国抗日军政大学第一分校支持建设的一所抗大式学校,历经滨海建国学院、临沂第一师范、临沂教师进修学校、临沂教育学院、临沂师专、临沂师范学院等发展阶段,1998 年开始本科办学,2010 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临沂大学,2018 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24 年入选山东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建校 84 年来,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沂蒙精神,践行初心使命、培育时代新人,积淀形成“明义、锐思、弘毅、致远”的校训和“实”的校风,铸就“有信仰、能吃苦、善创新、敢担当、乐奉献”的临大特质和“团结包容、崇实尚贤、艰苦创业、勇于争先”的临大精神,形成了革命老区大学浓厚红色基因和鲜明办学特色。
学校设有 27 个教学单位、5 个校级研究机构、5 个教辅机构和 3 个直属机构,在沂水、费县设分校区。学校占地约 6000 亩,校舍面积 119 万余平方米,国有资产总值 50.91 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 6 亿元,入选山东省首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山东省首批节水型高校、山东省绿色学校、国家绿化模范单位。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 2900 余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 1157 人,有国家级人才 14人(含国家杰青 2 人),泰山学者等省部级人才 32人,全国优秀教师 2 人。博士生导师 89 人、硕士生导师 1085 人(其中校内导师 684 人、行业导师401 人)。获批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3个、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 2 个、省部级科研团队 52 个。建有全国高校思政课名师工作室 1个、山东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名师工作室 3个,入选教育部创新团队 1 个、山东省高校优势学科人才团队 1 个。
面向全国招生,全日制在校生近 5 万人,继续教育在读学员 3.7 万余人。在招普通本科专业 88个,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11 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24 个,4 个工程教育类专业和 8 个师范类专业通过认证。现有国家级一流课程 11 门 ,省 级 一 流 课 程 66 门 ,省 级 思 政 课“ 金课”2 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19 门,省级继续教育数字化共享精品课程 9 门。建有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1 个,山东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 个、山东省示范性教学实习(实训)基地 6 个。获批山东省专业特色学院 4 个、山东省示范性基层教学组织 5 个、山东省现代产业学院 5个。获批山东省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 1个、山东省继续教育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1 个、山东省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 1个、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1 个、山东省特级教师工作坊 2 个。入选教育部卓越小学教师培养计划实施院校、山东省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山东省“互联网+教育”应用研究基地、山东省智慧教育示范校创建单位。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4 项。
设有 5 个硕士授权一级学科、21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化学、工程学、植物和动物科学、农业科学、数学、材料科学 6 个学科进入 ESI 全球前1%,化学学科入选山东省高水平学科培育学科,数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2 个学科进入软科中国最好学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建有国家革命文物协同研究中心,省部级科研平台 22 个,其中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 1 个,教育部名师工作室 1 个,农业农村部试验基地 1 个,省重点实验室 6 个(牵头单位 2 个),省工程研究中心 12个(牵头单位 4 个),省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工作室 1个,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 1 个,省成果转移转化基地 1 个,省技术转移服务机构 1 个,省社会科学规划基地 3 个,省社科理论重点研究基地 1 个。在沂蒙文化、教师教育、肿瘤诊疗、智慧物流、资源环境与现代农业、新能源新材料、古生物学等学科领域形成了比较优势和鲜明特色。
牢固树立校地命运共同体理念,坚持融入临沂、依靠临沂、服务临沂、贡献临沂,对接山东省“八大发展战略”和临沂市“八大战略”,着力打造文化传承创新、区域科技研发、区域人才、乡村振兴、民生事业服务“五个高地”,构建了“水乳交融、共生共荣”的校地关系。与临沂市联合推进城校融合发展,市校共建临沂大学医学院、全省首个碳中和学院,校地共建山东省高校首个实体建制乡村振兴学院,校企联合成立山东商贸物流研究院、山东沂蒙文化研究院、鑫海新能源材料研究院、再生医学创新研究院等 46 个应用型协同性研究机构,为驻临院校科教创新发展联盟理事长单位,入选山东省专利技术转移转化项目实施单位。
强化开放办学,与 26 个国家和地区的 100 余所高校建立校际合作关系,获批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1 个,开设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 5个,建有中外合作研究机构 3 个,是中国——中东欧高校联合会、中俄(山东)国际教育合作联盟会员单位,与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与临沂市政府共建临沂 RCEP 区域合作研究中心、入选山东省外事研究与发展智库。在几内亚与科纳克里大学设立孔子学院。学校工作得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入选首批全国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社会实践研修基地、山东省红色文化与沂蒙精神研究基地、山东省高等学校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山东省大中小学红色文化传承研究指导中心、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参与院校,红色馆入选山东省师德涵养基地,获批山东省首批红色文化传承示范校,承办全国高校党建组织员等 培训工作,发起成立“三山一坡”高校联盟。
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确立“一二三五六”的总体思路,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聚焦内涵式高质量发展,不断谱写“区域一流省内一流高水平综合性应用型大学”建设新篇章。
录取规则
(一)省属公费师范生录取规则
进档考生按照山东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执行。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若山东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公费师范生中普通类专业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低进行排序录取;公费师范生中体育类、艺术类专业依次按照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低进行排序录取。
(二)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1.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录取规则按照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执 行。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
我校认可生源省份投档及同分位次排序规则。从进档考生中,依据投档成绩及同分排序规则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生源省份未规定同分位次排序规则,则同分情况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2.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取满计划为止;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单科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单科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位次在前。各项成绩均相同时,结合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因素,择优录取。
(三)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省内本科专业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类专业均使用山东省相关专业的统考合格成绩。舞蹈学专业使用山东省舞蹈类统考合格成绩,专业培养方向为中国舞;舞蹈表演专业使用山东省舞蹈类统考合格成绩,专业培养方向为国际标准舞;音乐学(师范类)专业使用山东省音乐类专业音乐教育统考合格成绩;音乐学(招收民族器乐方向)专业使用山东省音乐类专业音乐表演(器乐方向)的统考合格成绩,要求器乐为二胡、板胡、柳琴、琵琶、中阮、大阮、扬琴、竹笛、笙、唢呐、民族打击乐。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专业(使用统考成绩),从进档考生中依据综合分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计算办法见《山东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统考成绩),从进档考生中依据综合分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计算办法见《山东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省外本科专业
使用当地省份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2025年同类专业的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
我校认可生源省份投档及同分位次排序规则。若生源省份按照综合分投档,则从进档考生中,依据投档成绩及同分排序规则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生源省份未按照综合分投档,则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书法学、音乐学专业从进档考生中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从进档考生中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文化成绩平行时,按艺术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3.省内专科专业
美术教育、音乐教育专业使用山东省相关专业统考成绩。投档及录取办法按照山东省相关规定执行。
(四)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体育类本、专科专业均使用生源省份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统考)成绩。录取山东生源时,从进档考生中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录取省外生源时,从进档考生中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文化成绩平行时,按照体育专业成绩高低进行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