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条例》为风 拓红色文化蔚为大观之象
——宣传贯彻《山东省传承弘扬沂蒙精神条例》系列评论之二
蒙山雄伟,诉说着红色历史的厚重,沂河浩荡,见证着革命传统的传承。作为红色文化资源大市,临沂的每一寸土地都浸润着深厚的革命情怀。从孟良崮战役的烽火硝烟,到沂蒙红嫂的舍己奉献,从沂蒙六姐妹的坚韧担当,到无数革命先烈的热血忠魂,这片土地上的红色记忆历久弥新。
《山东省传承弘扬沂蒙精神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沂蒙精神的传承弘扬进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我们应牢牢把握这一历史机遇,以《条例》为行动纲领,乘风而上、创新作为,让沂蒙精神在新时代焕发更加璀璨的光芒。
借风扎根,构建文保体系。红色资源是沂蒙精神的物质载体,更是革命历史的活态见证。《条例》明确要求“加大对沂蒙精神相关文献档案史料、口述资料、代表性人物事迹和实物的搜集、整理、挖掘力度”。我们应据此建立更加科学的分级分类保护名录,将革命旧址、革命文物、革命歌谣等纳入其中,确保红色资源都能得到系统性保护。同时,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责任清单,细化保护措施,让每一处革命旧址都成为鲜活的教科书,每一件革命文物都化作生动的党史教材,努力构筑起沂蒙精神代代相传的精神家园。
兴风送暖,激活一池春水。《条例》的实施,不仅为党委政府提供了行动指南,也为市场主体、企事业单位参与红色文化传承搭建了广阔舞台。需要构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三位一体”机制。政府当好“总调度”,统筹规划保护利用;企业做好“助推器”,开发特色文旅产业;社会各界共建“生态圈”,开展红色志愿服务……通过政策引领、项目带动、全民参与,让红色资源焕发生机,让红色教育浸润人心,让红色基因永续传承。
乘风播种,打造文化精品。深入开展红色文化主题月活动,推出一批精品展览,创排一批文艺佳作,开发一批研学路线,培养一批红色讲师,举办一批专题研讨,选树一批先进典型,大学校园建设沂蒙精神精品课程,中小学校打造红色德育示范品牌,社区村居办好“板凳课堂”,通过精心策划小戏小剧、推出微电影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让红色文化从博物馆走进生活圈,从教科书融入百姓心,激发全社会对红色文化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让沂蒙精神在新时代焕发新活力。
传承弘扬沂蒙精神,是新时代赋予临沂的光荣使命,更是千万沂蒙儿女对革命先烈的庄严承诺。我们坚信,在《条例》的科学引领下,临沂人民必将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让红色基因代代相传,让革命薪火生生不息,共同书写新时代沂蒙精神的辉煌篇章!
临沂日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