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公安局“十条措施”服务重大项目建设 倾力护航

在临沂客户端 2021-03-17 阅读次数: 5404


  本着“靠前一步、主动作为、亲情服务、倾力护航”的理念,为进一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服务重大项目快落地、快开工、快投产、快见效,近日,市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出台《全市公安机关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十条措施》,为临沂“由大到强、由美到富、由新到精”战略性转变贡献更大力量。一是建立重大项目专项联络机制。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成立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工作专班(联络办公室),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分管局领导靠上,统筹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坚持“一项目一民警”,选派辖区派出所民警担任联络员,对口联系、定期走访,上门开展普法教育,指导内部安全防范,全面了解企业需求。对企业所需和反映问题,能当场答复处理的当场答复处理,不能当场答复处理的24小时内给予首次反馈。

二是强化重大项目周边秩序维护。依托“警种联动、警保联控、警民联防”合成化巡防,加大重大项目周边警力部署,增加周边视频监控,适当位置设立特巡警工作站,实行特巡警、交警、派出所等警力联合网格化巡防,维护良好治安秩序。加强警保联控支点建设,组织民警、辅警、行业保安、企业内保力量联巡联防,共同开展隐患排查、安全防范。

三是主动防范影响重大项目的风险隐患。按照“一项目一方案”原则,围绕立项、落地、开工、投产等环节,全面开展风险评估。对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劳资关系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可能引发的敏感案事件,及时报告党委政府、通报有关部门,配合做好防范化解工作,力争消除在萌芽状态,严防影响项目进展。指导加强内部安全生产工作,帮助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是严打侵害重大项目的涉黑恶犯罪。加强对交通运输、矿产资源、建筑市场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收集排查,依法从严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强揽工程、强占资产、收保护费的行霸、市霸。严厉打击借征地、拆迁、补偿等名义,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妨碍项目落地、阻挠工程建设、影响企业经营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五是依法维护重大项目投资者、企业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合同诈骗、非法经营、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直接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建立绿色通道、快速冻结涉案资金,全力追赃挽损。建立涉重大项目警情快速响应机制,对堵门封路、聚众扰乱破坏生产经营等侵害重大项目的警情,以及突发事件、群体事件,快速接警、高效应对,第一时间依法稳妥处置。加强网络安全监管,对网上恶意造谣、污蔑诋毁重大项目建设的违法行为,快速处置、一查到底、依法打击,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六是规范涉企案件办理。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和证据标准,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企业正常融资与非法集资等界限,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对主要负责人涉嫌犯罪但仍在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依法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对确需查封、扣押、冻结的,一般预留必要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

七是规范执法服务行为。建立“免打扰”制度,对诚信守法类企业,除上级部署、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等必须的执法检查和执法办案外,原则上不进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在执法检查、走访调研时,全面执行“五个严禁”。

八、畅通证照办理“绿色通道”。对批量办理户籍、身份证、居住证、出入境、车驾管等业务的企业,实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优先快速办理。为企业外籍高层次人才、紧急出国出境人员提供容缺受理、优先办理等出入境、居停留便利,提供加急办证“绿色通道”服务,情况特别紧急的当日办结。探索建设智慧“无人警局”,方便企业和群众自助办理公安业务。

九、拓展“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结合智慧公安建设,推动更多公安服务项目上网运行。依托山东公安出入境政务服务平台,实行往来港澳商务单位登记备案网上办理,将备案单位年最低纳税额度由50万元降低至0.5万元,审批时限缩短至3个工作日。依托临沂微警务平台,实现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证明、临时身份证证明、货车通行停靠证明在线自助打印,方便企业招聘、减少员工跑腿。

十、做好涉重大项目车辆通行保障。加强重大项目、企业周边交通管理,合理设置标志标线、信号灯、停车泊位,疏导交通堵点,保障安全畅通。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驾驶员和车辆日常管理,从源头上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为重大项目开辟工程车通行证快批快办绿色通道,保障施工车辆通行。

一、建立重大项目专项联络机制。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成立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工作专班(联络办公室),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分管局领导靠上,统筹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坚持“一项目一民警”,选派辖区派出所民警担任联络员,对口联系、定期走访,上门开展普法教育,指导内部安全防范,全面了解企业需求。对企业所需和反映问题,能当场答复处理的当场答复处理,不能当场答复处理的24小时内给予首次反馈。

二、强化重大项目周边秩序维护。依托“警种联动、警保联控、警民联防”合成化巡防,加大重大项目周边警力部署,增加周边视频监控,适当位置设立特巡警工作站,实行特巡警、交警、派出所等警力联合网格化巡防,维护良好治安秩序。加强警保联控支点建设,组织民警、辅警、行业保安、企业内保力量联巡联防,共同开展隐患排查、安全防范。

三、主动防范影响重大项目的风险隐患。按照“一项目一方案”原则,围绕立项、落地、开工、投产等环节,全面开展风险评估。对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劳资关系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可能引发的敏感案事件,及时报告党委政府、通报有关部门,配合做好防范化解工作,力争消除在萌芽状态,严防影响项目进展。指导加强内部安全生产工作,帮助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严打侵害重大项目的涉黑恶犯罪。加强对交通运输、矿产资源、建筑市场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收集排查,依法从严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强揽工程、强占资产、收保护费的行霸、市霸。严厉打击借征地、拆迁、补偿等名义,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妨碍项目落地、阻挠工程建设、影响企业经营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五、依法维护重大项目投资者、企业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合同诈骗、非法经营、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直接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建立绿色通道、快速冻结涉案资金,全力追赃挽损。建立涉重大项目警情快速响应机制,对堵门封路、聚众扰乱破坏生产经营等侵害重大项目的警情,以及突发事件、群体事件,快速接警、高效应对,第一时间依法稳妥处置。加强网络安全监管,对网上恶意造谣、污蔑诋毁重大项目建设的违法行为,快速处置、一查到底、依法打击,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六、规范涉企案件办理。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和证据标准,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企业正常融资与非法集资等界限,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对主要负责人涉嫌犯罪但仍在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依法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对确需查封、扣押、冻结的,一般预留必要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

七、规范执法服务行为。建立“免打扰”制度,对诚信守法类企业,除上级部署、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等必须的执法检查和执法办案外,原则上不进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在执法检查、走访调研时,全面执行“五个严禁”。

八、畅通证照办理“绿色通道”。对批量办理户籍、身份证、居住证、出入境、车驾管等业务的企业,实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优先快速办理。为企业外籍高层次人才、紧急出国出境人员提供容缺受理、优先办理等出入境、居停留便利,提供加急办证“绿色通道”服务,情况特别紧急的当日办结。探索建设智慧“无人警局”,方便企业和群众自助办理公安业务。

九、拓展“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结合智慧公安建设,推动更多公安服务项目上网运行。依托山东公安出入境政务服务平台,实行往来港澳商务单位登记备案网上办理,将备案单位年最低纳税额度由50万元降低至0.5万元,审批时限缩短至3个工作日。依托临沂微警务平台,实现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证明、临时身份证证明、货车通行停靠证明在线自助打印,方便企业招聘、减少员工跑腿。

十、做好涉重大项目车辆通行保障。加强重大项目、企业周边交通管理,合理设置标志标线、信号灯、停车泊位,疏导交通堵点,保障安全畅通。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驾驶员和车辆日常管理,从源头上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为重大项目开辟工程车通行证快批快办绿色通道,保障施工车辆通行。

(临报融媒记者 林伟伟 邵明习)

( 编辑: 刘玉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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