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公安:小案有回声 点滴暖民心

临报融媒 2021-12-22 阅读次数: 4910

小事不小,用心办好。3家群众晾晒在院外的衣服被盗,派出所民警始终把这事搁在心上,两个多月后不但把窃贼抓了,而且还追回了1860元的被盗退赔损失。听到被盗的两双运动鞋能领到365元的退赔损失后,沟北村失主吴淑芳赶到南古派出所,激动加高兴地说:“这点小事让您这么用心,真是把工作做到家了。”

国庆节前夕,郑山街道后东、寨东村的陈某、刘某晾晒在自家大门外的衣服被盗,虽然每人只有200元的衣物损失,但陈某、刘某还是报了案。报案归报案,他们没指望能破案,连她们自己都觉得事太小,特别是两个月过去了还没有消息时,陈某、刘某觉得这事过去了。她们不知道的是,南古派出所民警一直没有把报案搁下。三起小案被盗物品不足千元,可侦查套路与大案无异。

案发后,派出所民警看了现场,从嫌疑人的模糊体貌特征分析嫌疑人是一名妇女。民警从嫌疑人驾乘的电动自行车入手,一路追至临沭县城后,嫌疑人没了踪影。办案民警根据嫌疑人的电动车特征,以车找人进行接续侦查。赶巧的是,11月17日,辖区班寨东村再次发生盗窃案件。李某放在铸造厂办公室内的皮包被盗,内有现金1000余元,同时沙发衣服内的100余元被翻走。经民警走访现场勘查,行窃者还是一名女贼,驾乘的电动车与偷衣服行窃嫌疑人一致。

接下来,派出所民警在县局相关警种的协助下,从临沭到临沂,经过十几个工作日的付出,于12月20日确定嫌疑人刘某的身份。12月21日清早,当嫌疑人刘某驾乘电动自行车进入城区居住的一小区内,在此守候多时的民警上前将其带回询问。刘某是一名年过五旬的妇女,2018年以来曾因盗窃三次被行政拘留。询问中,刘某交待自己盗窃晾晒衣物和李某铸造厂办公室现金的作案实事,表示悔过愿意赔偿4名受害人1860元的损失。悔过只是态度,刘某终究受到法律的追责。

通讯员 陈兆永 李子浩

( 频道编辑: 孙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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