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部署开展“林长制工作运行规范年”活动

临报融媒 2022-04-15 阅读次数: 5923



“严格执行林长巡林工作制度要求,市级林长每年不少于2次、县级林长每年不少于4次、乡级林长每年不少于6次、村级林长每周不少于1次”“依托林长科技创新示范园区建设,今年重点建设提升20处林长工作站”“完善配备‘林业技术员’‘生态警员’等服务保障力量……”日前,市林长制办公室印发《临沂市“林长制工作运行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大力倡树“严真细实快”作风要求,围绕扎实推进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各项工作,在全市部署开展“林长制工作运行规范年”活动,进一步提升林长制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巩固深化林长制改革成效。

规范年活动聚焦“补短板、强弱项”,重点从责任体系规范化、工作机构规范化、制度落实规范化、考核评价规范化、创新机制规范化、工作运行规范化、档案管理规范化等7个方面18项具体内容,对林长制工作全环节、全过程作出了明确标准要求,予以全方位地加强和规范。根据方案,活动分为四个阶段开展实施,4月份为梳理排查阶段,5月—7月份为示范提升阶段,8月—10月份为纵深实施阶段,11月—12月份为总结深化阶段。通过活动开展,着力解决“责任落实不到位、制度执行不到位、机制运行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使全市林长制工作基础更加牢固,工作效能全面提升,建立健全科学规范、协调有序、运行高效、落实严格的常态长效机制,努力打造林长制改革升级版,确保我市林长制各项工作继续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下一步,市林长制办公室将把此次活动作为今年林长制的中心工作和今后推深做实林长制的重要内容来抓,严格按照方案各项要求,逐级部署,细化工作措施,加强调度督导,分阶段、分步骤有序推进实施落实,并将活动开展作为重要指标纳入今年各级林长制工作绩效评价,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规范运行的工作格局,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切实以林长制统领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临报融媒记者赵泽军 通讯员李斌

( 编辑: 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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