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一人得大病全家被拖垮 盼大病救助体系完善

新华社 2015-12-03 阅读次数: 1466
 
  白血病、恶性肿瘤……一旦患上这些疾病,不但病人要忍受病痛折磨,巨额的治疗费用还可能将整个家庭拖垮。尽管民政、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救助制度不断完善,然而实际救助能力与高昂的医疗费用相比,还是相差甚远。患者和家属不得不一次次将希望寄托于媒体和社会救助。全方位的大病保障体系成为当前困难群众抵御大病来袭的最大期盼。
 
  因病致贫家庭不能承受之重
 
  “做梦也想不到,孩子会得这样的病。”2014年9月1日新生入学的日子,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壮岗镇臧家庄村7岁女孩臧慧鑫被查出患有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为了给小慧鑫治病,小慧鑫的父亲臧治光辞去了在化工厂的工作,至此,家中唯一的收入来源没有了,现在仅靠低保维持生活。
 
  “从去年9月份开始到现在,一共花了30多万,有25万是向别人借的。”想起女儿小慧鑫的病,53岁的臧治光禁不住热泪扑簌。“医生建议换骨髓,但手术费加后续治疗,还得花费40多万。”臧治光说,女儿的病,让原本就一贫如洗的家更加不堪重负,如今,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2014年12月,牵动全城市民心的2岁女童刘浩冉(患有骨髓异常增生综合症)目前仍在北京接受治疗。父亲刘杰告诉记者,为了给小浩冉治病,家中已花去70多万元,除爱心捐款外,其中有20多万元的外债。
 
  一家三口都患病,没有劳动力,家里穷得连门都安不起,这是家住河东区重沟街道王家坊头村的孟昭义家的真实写照。孟昭义因双侧股骨头坏死失去劳动能力,现每天靠30元的中药维持现状。其妻因脑瘤手术出现严重的精神问题,如今,脑部又查出生长瘤,每天靠吃西药减轻病痛。其子先天性智力障碍,无正常思维和劳动能力。如今,家中无任何收入来源,仅靠低保和爱心人士的捐款维持一家三口的生活。
 
  罹患了重特大疾病,不要说困难群众,就是普通群众,也会很难承受高额的医疗费用,所以往往会出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现象。而农村家庭的底子本来就薄,一旦有人得上费用巨大、需持续治疗的疾病,家庭就会背上巨额债务。
 
  医保降低看病负担但药品报销受限
 
  在这些困难家庭中,大部分都参加了居民医疗保险,这让他们对治疗大病有了盼头,让他们有勇气走进医院,积极寻求更好的治疗。但医保只能在政策范围内报销,个人仍然承担着很大一部分,这让他们在希望与绝望的边缘徘徊。
 
  据了解,自2015年1月1日起,临沂市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实现全面整合,所有参保城乡居民还将同时享受居民大病保险待遇,居民大病保险最高补偿额度也由原来的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这也意味着大病患者的个人负担将进一步降低。
 
  记者从人社部门了解到,从2015年开始的居民大病保险将取消病种限制,采取按医疗费用额度补偿的办法。2015年我市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2万元,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上(含1.2万元)、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50%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的补偿;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65%补偿。
 
  毫无疑问,大病保险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减轻了患者的就医负担。然而,相比于巨额的医药费,单靠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大多数大病家庭依旧无力承担,因为其中涉及到的很多项目和药品是不包含在报销范围之内的。
 
  “治疗中多多少少用到了进口药品,还有一些特殊项目都不能报销。”臧治光说,如果全部都能报销,他还能少借一些外债,减轻一些负担。
 
  临沂市人社局的工作人员介绍,根据规定,只有在相应目录内的项目和药品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报销,目录外的则不予报销。这样一来,实际报销比例往往要低于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
 
  医疗救助机制“兜底”能力有限
 
  据了解,目前已建立了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为主体的医疗保障机制。这就意味着大病患者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之后,还可以寻求医疗救助。
 
  记者从临沂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了解到,医疗救助主要是针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开展。对于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其住院费用在政策范围内的,经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负费用再给予70%的医疗救助,个人年救助总额累计不超过10000元。
 
  也就是说,符合条件的大病家庭除了医保报销外,通过医疗救助,一年最多还得获得10000元的救助。这个金额虽然可以暂时缓解大病家庭的燃眉之急,但是,相对于动辄十万、几十万的治疗费用来说,只能说是杯水车薪。
 
  “医疗救助被视为帮助困难群体抵御大病来袭的最后一道防线,在大病保障中起着‘兜底’作用,但是现实却很难”。社会救助科工作人员表示,需要救助的群体太大,而医疗救助资金却有限,这就导致每个被救助的对象获得救助的标准不可能太高。
 
  不过,让人欣慰的是,今年,国家要求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在做好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救助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对象范围,重点加大对重病、重残儿童的救助力度。这就意味着大病家庭除了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之外,又多了一次救助机会。
 
  慈善组织是救助的最后补充
 
  家庭因大病致贫后,民间公益救助团体、媒体便成了许多家庭最后的一根救命稻草。社会力量参与医疗救助,除了提供资金支持以外,还可以发挥社会力量的优势,提供更多的心理抚慰、陪护、疏导方面的慈善医疗服务。但在救助过程中,也暴露出资金募集难度大等不足。
 
  费县南张庄乡东蒙村二组为给孙子治病自己放弃治疗的癌症爷爷孙宝亭,就曾向费县点点义工联合会求助。费县点点义工联合会通过网络宣传,号召市民募捐,共为其筹得一万余元善款。
 
  说起这些善款,该联合会会长张兆丽认为太微不足道,“我们只是普通的民间组织,善款来源只能是号召群众捐款,款额很有限。”不仅如此,最近几年,越来越多的白血病患儿的家属向他们求助,让他们有些顾及不了。
 
  张兆丽说,他们进行救助的方式很简单。一旦有人求助,他们核实情况后,会通过微信、QQ群、论坛等网络平台将消息发布出去,从而引起爱心人士关注,号召有能力的市民捐款。遇到特殊困难的家庭,他们还会通过义卖义演等形式为其募捐。而通过这些形式,大额度捐款的情况并不多见。
 
  “求助者的需求很庞大,我们能做的实在是太有限。”张兆丽说,想要帮助大病家庭走出困境,单靠社会力量还远远不够,主要还得依靠国家,“希望大病保障体系尽快完善起来,这样才能真正帮助困难群众抵御大病来袭。”
 
 
( 编辑: 辛颖)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