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河东大队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

临报融媒 2024-03-19 阅读次数: 4829

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河东大队对下列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驾驶人作出行政处罚,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现予公告送达:

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被处罚人可到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河东大队领取处罚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处罚决定的,可在送达后的60日内依法向临沂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河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河东大队

  2024年03月18日

( 频道编辑: 林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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