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直动态|《临沂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5月1日正式施行,顶风作案?罚!

在临沂客户端 2021-05-06 阅读次数: 6148

近日,柳青街道城管中队在开展日常市容秩序巡查工作时在沂蒙路与上海路交汇西100米路北处发现有一商贩正使用小型普通客车进行摆摊设点,城管队员刚一靠近,该流动商贩便立即关闭后备箱并做状离开,告诉队员说自己是在这里等人,并没有从事摆摊设点的违法经营行为。

城管队员随机拿出先前通过执法记录仪固定的证据,与其进行当面对质,并第一时间上报、配合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派驻执法中队对其经营车辆进行暂扣。据悉,当事人郑某的行为违反了《临沂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派驻中队执法人员依法对郑某作出暂扣涉案车辆并处一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在对郑某处罚完毕并进行普法教育后,郑某表示对《条例》的颁布和实施等事先知情,但自己当时抱有侥幸心理,没想到执法人员对《条例》的执行会如此迅速、严格,现在自己已经充分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以后保证会按照《条例》相关规定合法、规范经营。

下一步,柳青街道城管中队将继续加大《条例》的宣传推广及贯彻落实力度,切实做到“《条例》入户,服务到家”, 从严惩治、动真碰硬,不断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强大执法威慑,及时遏制城市管理领域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北城新区市容秩序和城市品质。

临报融媒记者 朱剑锋 通讯员 李超 周涛

( 频道编辑: 蒋宗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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