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开始啦

临报融媒 2023-04-07 阅读次数: 5641

根据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下发的《临沂市关于开展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临文旅非遗 (2023)1号),兰山区文化和旅游局拟组织开展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请符合条件的项目负责人积极开展申报,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条件:

已列入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体现本地优秀传统文化,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

(二)具有体现当地文化创造力的典型性、代表性;

(三)具有鲜明地域特色,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四)在一定群体或地域范围内世代传承,具有悠久的历史传统和清晰的传承脉络,至今仍以活态形式存在;

(五)制定有具体可行的保护措施和保护规划,保护工作富有成效。

二、申报程序

(一)区文化和旅游局组织专家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进行筛选、论证、评审,提出推荐申报名单统一报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办公室。

(二)市直有关单位推荐申报的项目,应在征得申报项目所属地主管部门同意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后,直接报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办公室。

三、申报材料

(一)区级文化和旅游局和市直有关单位申请报告,并附推荐申报项目清单(附件1) ;

(二)项目申报书(附件2)

(三)申报视频等辅助材料 (附件3) ;

(四) 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公布文件。

四、报送形式

(一) 需要以纸质版报送的材料

附件1、附件2(照片需彩色打印)、附件3中的其他辅助材料。其中附件1报送 1份,装入档案袋;附件2、附件3中的其他辅助材料报送2份,装入2 个档案袋。每个档案袋扉页写明内放文件或项目材料名称。

(二) 需要以U盘报送的材料

1、附件1需报送 PDF 版、电子版;

2、附件 2、附件3 中的其他辅助材料报送电子版,其中附件2的“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证明”“保护单位承诺”“传承人、传承群体同意申报及参与保护工作声明书”、“授权书”同时提供PDF 版。以上材料请于5月20日前报送到兰山区文化馆非遗办公室(兰山区红旗路65号)。工作人员将进行审核,逾期报送、材料不齐全、审核不通过的,不予申报。

联系人:孙青

电话:13869901050

邮箱:lyslsqwhg@163.com

( 频道编辑: 蒋宗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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