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优化医保政策 保障城乡居民健康福祉 临沂市稳步推进医保参保缴费工作

临报融媒 2024-11-01 阅读次数: 8185

在临沂客户端讯 11月1日上午,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市政府副市长、市工商联主席张秀丽介绍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基本情况,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情况,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兰山区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回答记者提问。

近年来,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我市持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构建市县乡村四级医保服务体系,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推进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医保待遇水平不断提升。

为有效缓解参保群众看病贵难题,我市持续推进集采药品进基层活动,国家和省集采共737种药品、30类耗材落地临沂。推进医保服务下沉,全市建成医保工作站338家、医保工作点2958家,5034家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初步实现了医保待遇报销服务“村村通”。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我市参保扩面工作成果,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临医保发〔2024〕18号),对有关居民医保政策进行了调整和明确。

居民连续参保享优惠、中断参保有约束。首先是“两个提高”: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缴费1年,提高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对当年基金零报销且于次年正常参保缴费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其次是“一个约束”: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待遇等待期。

实施学生参保和待遇享受倾斜政策。自2025年起,我市建立学生群体参保优惠和待遇享受长效机制。学生群体个人缴费实行优惠政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技工院校学生、中小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80元。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可按学制趸交,趸交期内调整个人缴费标准的,个人不再补缴。自2025年起,新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入学当年在集中缴费期内首次在学籍地参保缴费的,医保待遇享受期可从缴费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户籍地就医享受与参保地(学籍地)相同的报销待遇。

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进一步扩大。从参保人员的父母、配偶、子女扩展到近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个人缴费均可家庭共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参保职工本人和已参保的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支付近亲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长期护理保险、政府指导的普惠型商业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

据悉,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是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学生群体个人缴费标准(包括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技工院校学生、中小学生)为每人每年380元,财政补贴每人每年670元。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为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居民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临沂市70周岁以上的老人及特困、低保等医疗救助对象由政府全额资助参保,个人无需缴费。

已办理参保登记的居民,除在社区、村居(学校)集中缴纳外,个人可通过微信“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支付宝“社保费缴纳”、爱山东APP“社保费缴纳”等线上渠道缴费。未办理参保登记的居民(新参保、中断续保)需先携带身份证到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属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或者通过“临沂便民医保”微信小程序、下载“爱山东”APP办理参保登记,再通过以上方式缴纳。

临报融媒记者 韩冬

( 编辑: 徐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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