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市场监管局提示: 购买金饰要区分标签商品和计量商品

在临沂客户端 2020-09-04 阅读次数: 6374

近日,郯城县市场监管局接到田女士投诉,反映其于2019年10月4日在某金店花费3700元购买黄金项链,现发现该黄金项链的黄金含量仅为75%,不属于纯金项链,认为不合理,要求该店给予更换为纯金项链。

接到投诉后,郯城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立即对田女士反映的内容进行了调查了解。投诉人称:“购买项链时说明要买纯金的,售货员向其推销了一款18K的黄金,标签标明3700元,自己中意购买,售货员开具AU750了发票,后来发现所购买的项链是18K的,不是纯金的”。工作人员到金店了解情况时,店里工作人员表示已经给田女士讲清楚了是18K的,也在发票上标明了AU750。田女士表示并不知道AU750就是18k金,要求更换成24K足金的项链。金店工作人员说:田女士购买的是标签类的金饰,标签价格是综合了18K黄金价格及金饰工艺价值等多种因素而制定的售价,这类的商品消费者购买后可以随时到店换取同等价格的标签类的其他金饰。而按照当日黄金价格计算销售的24K金饰,消费者佩带后如果再要求更换,要需要按照佩带日期收取折旧费的。这是两种不同的金饰之间不能互相更换。

经郯城县市场监管局进行调解,金店同意给予更换24K的项链,但要收取700元的折旧费,田女士认为折旧费收取的太多,双方就是否收取多少折旧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郯城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多次反复调解,建议双方各退一步解决问题。最终,投诉人同意支付500元折旧费,更换了24K足金项链。

消费提示:近期,郯城县市场监管局收到很多类似的投诉。就目前来说,黄金珠宝以旧换新的标准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在此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黄金饰品时,一定要注意标签类商品和按克计算商品的区别。根据金店的经营规则,标签类商品大多不是24K的足金,不以克数论销售,而是以标签价销售,价格里不仅有黄金的价格,还有饰品的工艺价值在里面。消费者购买后,一两年内都可以根据标签标的价格随意更换其他饰品。按克计算的金饰多是24K的足金,以每日黄金价格销售,如果佩带一段时间后更换,需要交加工费或折旧费。而且这两类商品金店一般是不予以更换的。所以消费者在购买时一定要擦亮眼睛,问清销售人员购买的饰品的种类,明明白白消费。

屈邦梅

( 频道编辑: 高德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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