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案例丨临沂市莒南县:创新租赁土地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盘活闲置低效工业和仓储用地

临报融媒 2024-08-08 阅读次数: 6432

编者按:近期,市营转办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临沂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案例评选活动,评出最佳案例10个、优秀案例17个,现将相关案例予以展示。

■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案例成果展-优秀案例系列

创新租赁土地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盘活闲置低效工业和仓储用地

(临沂市莒南县)

案例简介

莒南县围绕工业和仓储项目租赁土地手续办理,创新推行“租赁土地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服务模式,在明确工业和仓储项目租赁土地适用范围、权利义务和手续办理等实施要点的基础上,通过部门协同、优化流程、在线审批、告知承诺、精准帮办等措施,延伸服务链条,实现企业“租赁即开工”。截至目前,已为临沂蓝汇供销供应链有限公司租赁土地建设综合性农业服务项目、山东大润苏食品有限公司租赁土地建设肉牛屠宰项目办理了工程建设手续,为企业节省了土地成本1000余万元,盘活了闲置土地36亩。相关经验做法被住建部、临沂市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简报刊发。

案例详情

近年来,莒南县持续贯彻落实省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署,持续深化制度创新、流程再造,推行了拿地即开工、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等改革措施,但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发现全县部分企业因经营不善造成土地、厂房等资源闲置,而新项目因土地指标短缺,形成了“有地不能用、有项目落不下”的困境。针对这一问题,莒南县积极回应企业关切,坚持“万事有解”思维,创新租赁土地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唤醒”了闲置的低效工业和仓储用地,推进存量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助力企业租赁土地建设项目跑出“加速度”。

部门协同、改革破题,释放闲置土地资源。成立工作专班。成立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十几个部门业务骨干组成的要素保障专班,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对“土地要素保障”工作定期总结复盘,研究对策,找出阻碍土地要素保障的难点、堵点。制定操作指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山东省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交易实施细则(试行)》《临沂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深入研究,制定了《莒南县工程建设项目租赁土地办理工程手续操作指南》(试行),作为租赁土地办理建设手续依据。明确适用范围。明确工程建设项目租赁土地适用于莒南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国有建设用地和已依法入市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将建设用地使用权或连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在一定年期内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梳理要点、规范程序,优化“租赁用地”审批流程。编制租赁合同模板。土地租赁合同以书面形式签订,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制作合同模板,载明租赁合同当事人、地块坐标、租赁期限、租赁用途、土地使用条件、租金标准、租赁地块交付时间、租赁合同终止时地上建筑物处置和双方责任等事项。要求合同年限不得超过剩余的土地使用年限,且最高不得超过20年。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明确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义务,建设方应严格按照土地出让时的规划条件要求建设,出租方同意并支持建设方在承租的土地上建设,并保证建设方对建筑物、构筑物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完善建设项目手续程序。租赁土地企业可通过土地租赁合同作为土地的证明文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项目建设审批手续,并对办理流程、申请材料进行梳理优化。

靠前指导、精准帮办,审批手续并行办理。“一企一策”专业指导。持续推进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改革,倒推项目审批手续办理,通过提前介入、信用承诺、容缺受理、部门联动等方式,对项目立项、环境影响、水土保持、规划方案、联合图审及发包备案等手续提前介入,并审核双方租赁合同。待以上条件具备后,企业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当天,容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租赁方凭租赁合同、容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承诺书、发包文件、施工、监理合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文件等材料发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实现“租赁即开工”。“项目管家”帮办代办。树牢“一切工作到企业”的服务理念,构建一体化投资项目帮代办服务体系,建立了“1个项目1名手续办理管家1名镇街园区代办员”的服务模式,建立“精准+定制”帮办代办服务机制,专班全流程帮办代办,提供项目从签订租赁合同到审批、开工、建设、生产的“全生命周期”服务,打造了“容缺、担当、高效、廉洁”审批的政务服务品牌,保障重点项目审批“一次不用跑、全程帮代办”。 租赁开工“当天办结”。在企业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当天,租赁方凭租赁合同、发包文件、施工、监理合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文件等材料,可同时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实现“租赁即开工”。

( 编辑: 吕金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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